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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设计中某些安全问题的讨论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2日

   0 前言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建设部和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相继发出了一系列“通知”,旨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并对近年建成或在建的重要建筑进行质量安全问题排查。建筑质量与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建筑工程是涉及设计、施工、设备等多部门、多行业、多工种复杂的系统工程,而设计是保证建筑质量与安全的关键,设计人员肩负的质量与安全责任重如泰山。有关专业设计“规范”与“规程”是设计人员进行专业设计的科学依据,严格遵循“规范”与“规程”也是设计质量的根本保证。然而,实际工程中,有不少项目在设计中就没能很好遵守有关设计“规范”与“规程”的各项规定,例如在锅炉房设计中,锅炉房锅炉额定容量超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文件规定的比较多见。其中有多种原因,包括工程具体条件的限制,不同部门颁布的不同“规范”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及某些条款不够明确,设计人员“规范”意识不强或缺乏对有关“规范”、“规程”的理解,另外也与某些主管部门在设计审批方面的“灵活性”有关。文章针对燃油、燃气蒸汽锅炉房、热水锅炉房、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机房设计中有关安全的几个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旨在通过交流,提高我们对有关“规范”、“规程”的认识水平和有关专业内容的设计水平。

    1 蒸汽锅炉房
    蒸汽锅炉房可以同时满足洗衣房、厨房、开水间、空气蒸汽加湿等场所的蒸汽需求,又可通过汽—水换热器给建筑物提供冬季采暖、空调用热或卫生热水等生活用热。蒸汽供应系统无需另外的机械动力消耗,可以利用自身的压力进行热量输配。另外,由于热水采暖、空调用热或生活热水利用蒸汽的潜热,单位质量热媒输热能力远大于热水,输配管线也可相应减少,从而节省了建筑空间。因此,传统上很多工程选用蒸汽锅炉作为建筑内部供热热源。
    蒸汽锅炉房设计的主要依据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等。锅炉房设计涉及的安全方面的内容主要有:锅炉房安全间距、锅炉房锅炉间泄爆、锅炉燃料贮存与供应系统的防火、锅炉房灭火、防排烟通风及事故通风等。
    锅炉房内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油箱间、油泵间属于丙类生产厂房,燃气调压间属于甲类生产厂房。油箱、油泵间、燃气调压间可与锅炉间贴邻布置,但应设防火墙隔开。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与其他建筑的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且在任何条件下不应将锅炉房设在人员较多房间的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规定,在具备一些安全措施条件的情况下,每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10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的锅炉可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中,每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的油、气、电锅炉在满足一定的安全要求后,在事先征得市、地级以上安全鉴定机构的同意,可设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这一条款与以前相比有了放宽。一方面,锅炉房的设置不只限于高层建筑主体以外的作为辅助设施的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或第一层中,另外对置于半地下室及首层的锅炉房,其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有所增加,这给建筑设计带来了方便。但是,2001年版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仍然将置于建筑物内的锅炉房的总蒸发量限于6t/h,单台锅炉的蒸发量限于不超过2t/h,且只能设于首层、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建筑面积超过5万m2的全空调(采暖)建筑,其蒸汽锅炉房额定总蒸发量一般要超过6t/h。事实上,已建于较大体量建筑内的锅炉房总蒸发量及单台锅炉额定总蒸发量不少都超出了《防火规范》的规定。
    蒸汽锅炉房均应考虑泄压措施,泄压面积(玻璃窗、天窗、薄弱墙等)不得少于锅炉间占地面积的10%(上海市地方标准DBJ08-73-98规定,锅炉房泄压面积不得小于锅炉(包括锅炉前、后、左、右检修场地1m)面积的10%,泄压处不得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连。对设置泄压面积有困难的场所(地下锅炉房,较大的泄压面积,往往给建筑处理带来困难),将热交换器、水泵、分汽缸、水处理设备等移至锅炉间外,以最大限度减少锅炉间面积,从而减少泄压面积,这也有利于锅炉的灭火效果,同时减少了锅炉房灭火系统的造价。

    2 热水锅炉房
    热水锅炉房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大楼空调用热,也可同时通过水—水换热器提供大楼生活用热水。民用建筑用热水锅炉根据需要可将供回水温度定为95℃、70℃,直接用于建筑采暖系统,也可通过水—水换热器向各用户提供所需的二次循环热水。空调用二次循环热水供回水温度通常设置为60℃、50℃。采用二次循环间接供热的系统,锅炉本体的承压可以控制在低压或微压范围。如果采用锅炉(锅炉本体,包括进出水接管尺寸等作相应调整,以适应空调供暖系统水量大、温度低、温差小的特点)直接加热空调系统热水,则锅炉供回水温度一般为60℃、50℃左右。可见,选用热水锅炉供热,既有高效节能、水处理简单、费用低等优点,又可比蒸汽锅炉更安全。正因如此,热水锅炉近年来得到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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