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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冶金企业步煤矿后尘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8日

  3月27日晚,在位于四川成都双流县金桥镇的成都川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多名工人正在炼钢炉前紧张地操作,炼钢炉内上千度的沸腾钢水烤得工人们大汗淋漓。突然一声闷响,火红的钢水瞬间冲破炉顶,像瀑布般倾泻而下,炉前顿时变成了火海。贵州籍民工谭达生、赖长发和四川籍民工陶芝春被烧成重伤,其它人也都不同程度受伤。
  近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冶金企业,像这样的事故比以往多了许多,给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蒙上了一层阴影,也给原本就不稳定的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再添波澜。
  其实早在3月中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几起重特大事故的通报》。《通报》指出:“2004年下半年以来,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社会上产生很坏的影响。” 通报中提到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2004年9月23日,河北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发电厂在新建的燃气锅炉调试过程中发生煤气爆炸,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2005年2月9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召欣冶金有限公司发生炉底烧穿事故,10人死亡,6人受伤;2月22日,湖北省大冶市华鑫实业有限公司一名看料工检查储料时因煤气中毒坠入料仓,同班3名工人因盲目施救先后中毒坠入料仓,共造成4人死亡。
  此外,通报还点名批评了江西省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月投入试生产的4号高炉未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有关规定,设计有缺陷,施工质量有问题,在2004年2月出现炉温异常上涨、炉皮多处开裂和煤气泄漏等问题,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事故与价格同行
  自2003年初以来,全国钢材价格开始一路走高,节节攀升,去年下半年以来更是大幅度飙升。3月,宝钢和武钢等几大钢铁厂宣布每吨钢材出厂价上调300~400元。据业内人士分析,在目前铁矿石等原材料和煤、电、油等生产要素也大幅涨价的形势下,今年钢材价格上涨的趋势可能仍将继续。
  钢材价格的上涨,让冶金企业利润倍增。然而,在为冶金企业欣喜的同时,在安全生产上目前已出现了一些危险的苗头,冶金企业会不会走上一条和煤炭企业一样的危险之路──“价格上涨使利润增加,企业为追求利润而超能力生产,超能力生产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引发重特大事故”。
  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近期多发的生产事故已经显露了一些征兆。“冶金行业冶炼加工企业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这暴露了在原材料价格上涨,钢铁产品需求旺盛的形势下,一些冶炼加工企业片面追究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职工技术素质差,应急处理能力低等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在《通报》中这样指出。
  “近期钢材市场看好,有些企业为求产量增效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一些企业以利益为导向疏忽放松了安全生产管理。”四川攀枝花钢铁集团新钢钒股份公司安环部部长张德卿在分析近期冶金行业事故多发的原因时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煤炭价格涨了,煤矿事故也接踵而来,大平矿难、陈家山矿难、孙家湾矿难、朔州细水矿难,去年下半年以来的一连串的煤矿事故共造成600名矿工遇难,惨痛的教训已经给我们敲了数次警钟。现在钢材价格涨了,事故接踵而来的征兆已经显现,如果不提高警惕、加以防范,后果也可能不堪设想。

  漏洞与矛盾齐露
  当然,事故多发的原因不仅仅是重视不够,和煤矿企业一样,冶金企业多年积累的问题和隐患在高负荷生产情况下开始显露,原本就存在的漏洞在生产能力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之间矛盾的发展中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分布在设备、装备、组织生产能力和管理体系等各个方面。
  “一些企业在设备、装备上存在差距,设备、装备老化问题严重,本质化安全水平不够,给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条件不足。”攀钢集团新钢钒公司安环部部长张德卿认为,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设备、装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此外,他还指出了其它存在的一些问题,企业生产组织没有搞好,超负荷生产、抢产量问题严重,生产出现大幅度波动,不利于工业生产安全稳定。“这就如吃饭,一下吃很少、一下又吃很多,必然会出现问题。”
  张德卿认为企业管理者责任不到位、放松基层管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年初时企业领导都忙于制订新年企业发展计划等事务性工作,上级忽视了对下级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此外,职工安全素质和技能不高、安全主体意识不强,也成为一个重要原因。在上级疏于监管的情况下,职工容易为抢产量而忽视安全,容易出现疲劳上岗等违章现象。

  希望与危机共存
  相比煤炭行业,冶金行业事故多发的问题还不是很严重,只要提高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步煤矿后尘,希望还是很大的。
  为认真吸取这些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在《通报》中对冶炼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是各地区、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克服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思想,防止突击冒进的生产行为;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完善作业规程,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四是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新进厂工人、转岗工人、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五是加强对冶炼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的监督管理,对未进行初步设计安全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对未制订并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不得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对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六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于已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跟踪检查责任人员处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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