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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要多一些主动的“主动”

作者:唐宗礼 张菊香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最近,在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中,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行政一把手都相继“主动”引咎辞职,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的范例。然而我们以为,这样的“主动”实乃是被动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主动”。在安全工作中,领导干部还是应该多一些主动的“主动”为好。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少一些“官”念,多一些“民”心,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谋求地方和单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命关天的大事时刻放在第一位。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主动承担起领导责任。行政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要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当太平官,不当和事佬,敢于较真碰硬,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主动沉下身子抓落实。在安全工作中要克服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落实少的现象,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现场,对已经部署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抓一件,成一件。
多一些主动的“主动”,就是要在畅通信息渠道上下功夫,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安全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靠少数部门和少数人员来管理是难以将工作落实到位的,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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