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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主体结构施工的一些方法经验

作者:柳富升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8日

建筑工程具备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而建筑的结构则是满足满足这一基本功能的根本因素。而建筑结构是由建筑工程的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构成,它们是时建筑工程的受力体系,建筑结构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是否安全。在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而对于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验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主体结构作为整个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工程部分,但在进行实际的验收时,验收工作不一定很规范,本文根据相关建设法规和标准,对建筑工程中主体结构的验收方法进行分析探讨。
  验收程序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明文规定:“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在对主体工程所包含的一些子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建立在此基础上,再对主体结构部分的工程进行验收。从上述的规范中可以看出,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担任验收的组织者,由于主体结构在技术性能上要求十分严格,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而一些主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都是由工程质量和技术部门管理,因此除了施工单位的项目及质量负责人要参加验收之外,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以及技术部门的负责人也要参加验收工作。
  除此之外,根据我国一些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对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的过程中要充分合理的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因此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时,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也应该参加。
  验收过程中的要点
  2.1施工技术资料
  在主体工程完成之后,能看到的仅仅是工程的外在实体结构,一些项目是看不见的,为了全面对工程主体结构的掌握并验收,应该结合检查一些施工技术的相关资料,把资料列入分析判断主体工程结构质量的依据。
  在检查施工技术的相关资料时,主要是检查一些对个项目质量的控制资料以及检验功能接安全性的资料。概括总结之后,主要包括:①一些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②有关施工试验的资料。③见证试验的相关资料。④一些隐藏工程的验收记录。⑤建筑物的一些相关高度记录。⑥有关建筑物沉降的测量记录。
  通过对以上资料的核查,在保证各项资料都有签名盖章的情况下,将统一施工部位同一时间的施工资料进行对比,检查看有没有不相符的地方,依据检查测量的时间、次数以及结果有没有问题,来判断资料的真实可靠性,检查各项实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资料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一些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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