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浅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监督存在的问题及预防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7日

 近年来,西部大开发和中央对西部地区的政策优惠,促进了西部地区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工程建设项目一个接着一个上马,安全事故也是频频发生。以平利县为例,平均每年都有几十个工程建设项目上马和竣工。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平利县检察院在查办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安全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

  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建筑商一门心思钻研工程招投标活动,一旦中标,拿到建设项目,就开始招收民工,进行施工。多数没有稳定的施工队伍,对招收的民工也不进行培训,不设立专职安全员。有的甚至简易安装脚手架,无安全挂网和满铺木板或竹夹板。工人在工地施工不戴安全帽、穿着拖鞋在脚手架上操作、在工地饮酒,甚至在脚手架上饮酒等安全隐患时有发生。而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只顾抓施工工期,不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工人自己负责个人的安全。遇到安全检查时,也只是写两幅标语,要求工人戴上安全帽,应付检查。认为工人都会注意自身安全,一般不会出现事故的,万一出事也是没有办法的,只怪自己不走运。

  二、建设单位为蝇头小利,规避安全监督。一些建设单位不愿意缴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对建设项目不进行监督申报。仅平利县每年就有5%的工程项目未纳入监督,业主方未到建设局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使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无法正常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只管工程的质量,认为安全问题是承建方的事,自动放弃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时,检察机关要求承建双方签订的廉政责任书中,就涉及到安全责任事项,而一些业主单位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没有签订。有的虽签有责任书,也只是写在纸上,不履行责任。

  三、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管理失控。各县都设立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004年更名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有些地方专门设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国家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然而,一些监督管理部门法治理念出现错位,认为自身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收取的有质量监督费,从事安全监管未收取任何费用,责、权、利不统一。强调经费不足,放弃安全监管权。其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处罚建议权,无实质处罚权。因而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其三是从事安全监督的人员未经过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也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对监督职责、权力、规程不明确。如:平利县质量安全监督站7名职工,均未经过相关技能培训,无一人有相关资格证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