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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细节管理 打造精品案例

作者:李茂宗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15日

  法,提供的资料与案情有关的先收集,配合询问的先询问,循序渐进取得案件必备的所有证据。
  3、证据链逻辑严密。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案件的同时,行政处罚能否顺利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锁定该违法行为成立的证据链是否完整,逻辑是否严密。《行政处罚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具体规定办理一起案件需哪些证据,但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还应注重细节把握两个原则:能采用两个以上证据的不采用孤证,物证、书证、证人笔录能采集完整的一定要采集完整。调查取证结束后,证据链要经得起推敲,以局外人的角度纵览整个卷宗,每项证据既能单独证明,又能相互印证,真正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总体要求。
  三、案件呈批和文书送达
  
1、呈批准确裁量。案件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应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及具体情况,在适用法规条款的自由裁量幅度内确定处罚种类或金额,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初步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法制机构审核、负责人审批。
  2、送达阐明权利。案件呈批后,执法人员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在3日内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加盖公章后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提出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后,执法人员应进行进行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并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当事人在3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执法人员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文书中写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取得的相关证据,讲清事理、说清法理,注明当事人履行的行政处罚方式和期限,并告知当事人可按规定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
  3、结案规范归档。处罚执行到位后,案件材料应按规定立卷归档。进入卷宗的执法文书应使用原件,调查取证中收集的证据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出具人签字。按照规范立卷的要求正确排列各项文书证据,建立卷宗目录,装订后存档。
  “从细节中来,到细节中去”,文书制作也须精益求精,在准确使用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对隐患、事实的描述应做到用语规范、表达清楚,尤其是地点、数量、状态的界定应准确无误,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包括错别字和标点符号的不正确用也会对执法文书整体效力造成影响,甚至导致该行政处罚无法顺利实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推进细节管理,不仅保障了每起行政处罚的顺利实施,也打造出了许多成功的可供学习借鉴的精品案例,同时锻炼了年轻的安监执法队伍,这对成立不到十年的安监系统来说意义重大,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也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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