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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安全第一”,是党的一贯方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一方针,去年下半年,国务院作出改革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的决定,实行安全监察与管理分开,建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安监察体系。改制后,如何正确处理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使两者有机地衔接,是摆在我们眼前的新课题。

1 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1)安全监察,特别是建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煤矿实行安全监察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监察就是关心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前,煤矿安全工作实行的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体制,监察与管理不分,执法监察的力度不够,权威性不大。现在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建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后,煤矿安全监察不包揽企业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而是侧重于煤矿安全法规、规章、标准的拟定和管理,并主要通过监察的途径和手段来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为此,尽快地建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2)安全管理工作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改革,必将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仅此还不够,还需要煤炭企业内部踏踏实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的基础,垂直管理的安全监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只有煤炭企业内部大大小小的煤矿都能在新机制下从安全管理方面有一个新的飞跃,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才能从根本上有所好转。

2 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必须有机地结合

(1)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种体制和机制上的创新。适应这种创新,作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必须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要从过去的侧重安全管理向安全监察上转变,要从过去的行业管理部门向行政执法机构转变;作为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安全管理这一职责。两者职责明确,目标一致,通过体制的改革,加大了以法管理安全的力度,必将为搞好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作为煤炭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好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转变职能,科学管理。过去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能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在把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分开,充当裁判员角色的安全监察部门独力承担煤矿安全执法监察。职能的转变,需要各级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必须适应行政执法的要求,强化法制观念和意识;充当运动员角色的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在安全管理方法上一定要抛弃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积极采用系统安全管理方法,由被动的事故管理型转变为主动的条件管理型,由治表之策变为治本之策,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改制后的煤矿安全监察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坚持公正执法。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正在健全和完善之中,部分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和法律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必须强化培训,加强学习。只有监察人员率先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好依法监察工作。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是世界先进产煤国家抓好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然而做为我国煤炭企业的主力军的煤矿职工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及识险、排险能力还很低,做为煤矿企业必须通过各种形势的培训、教育,尽快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打好坚实的基础,以适应我国安全监察体制改制的需要。

(4)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安全监察与管理不分的最大弊端,就是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不能够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这一症结找到后,要尽快使得监察与管理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制约机制。煤炭企业部门有权监督国家安全监察部门是否违法行政、执法违法、滥用职权、越权处罚、循私枉法等等;做为国家安全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全面准确地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小煤窑还是国企煤矿,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经营者的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相信通过改制,一定要把关井压产及关掉非法开采小煤窑的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改制,一定能促使国企煤矿自觉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相互制约机制的出现,必将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健康的向前发展。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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