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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法保护安监员的合法权益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就吴小平被害事件,国家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指出———应依法保护安监员的合法权益。吴小平遇害事件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湖南,许多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指出: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必须得到坚决维护。一些群众还给本报驻湘记者站打电话,要求新闻媒体主持正义,希望尽快惩处残害煤矿安监员的凶手。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光祥指出,吴小平在井下遇害,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件,必须严肃处理,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必须得到切实维护。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联山说,这是一件大事,它暴露了当前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与生产部门之间的矛盾。

安全监察体系到底该如何维护?安监员的自身安全究竟该如何维护?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已经得到消息的他告诉记者:“听到煤矿安全监督员吴小平同志被害的消息,心情异常沉痛。既为凶手的残暴而愤慨,又为煤矿安监队伍失去一名干将而惋惜。同时,更令我深思的是,如何从这一惨案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本来,安全监督员所履行的职责,是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应该说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矿工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吴小平这名安监员是被他所要保护的人致死。这里,除了凶犯本身的道德沦丧、品质恶劣之外,很可能,包括凶犯在内的一批人,并没有意识到安监员是在履行着保护他们生命的神圣职责,甚至把安监员推到自己的对立面。这种想法实质是生产与安全这对矛盾在某些人头脑中的一种折射。因此,我们在要求对凶犯进行严惩的同时,也希望各级领导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法律教育,强化安全法律意识,不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生命安全,而且要依法保护安全监督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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