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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之后的传染病防治政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3日

(四)后效应期

当受灾人群迁回原来住地,开始在后重建工作,灾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便进入针对灾害后效应的阶段。

1、对回乡人群进行检诊与免疫。

在这个阶段,流出灾区的人口开始陆续回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应转到防止在回乡人群中出现第二个发病高峰。

外出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可能进入一些地方病疫区,并在那里发生感染,有可能将疾病或疾病的宿主与媒介带回到自己的家乡。因此,应在回乡人员中加强检诊,了解他们曾经到达过哪些地方病疫区(如鼠疫、布氏菌病、血吸虫病等),并针对这些可能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患者应立即医治。

在外地出生的婴儿往往对家乡的一些常见的疾病缺乏免疫力,因而应当加强对婴儿和儿童的检诊,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他们的疾病。

由于对流动人口难以进行正常的计划免疫工作,在这些人群众往往会出现免疫空白,因此,对回乡人群及时进行追加免疫,是防止疾病发病率升高的重要措施。

2、对灾区的重建和对疾病重新进行调查。

自然灾害常能造成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人与动物共患的传染病污染区域扩大,并导致动物病的分布及流行强度的改变。因此,在灾后重建时期内,应当对这些疾病的分布重新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在重建过程中爆发流行。

对灾区的家庭及个人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饮用水的清洁,有条件的要遵照救灾人员的指导,严格用药品消毒,没有条件的也要尽可能将水煮沸后在饮用,切不可因麻烦而随便引用已被污染的水。

(2) 注意食品卫生,切忌进食一些来源不明的食物,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害。

(3) 配合救灾人员做好灭蝇灭蚊灭鼠等工作,并以一切办法防止蚊虫叮咬。

(4) 发现异常情况,如周围有人生病、发烧、患上皮肤病等,要立即向救灾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

(5) 尽可能避免多人同住一室,并尽可能避免与动物同宿,即使是自家的家禽家畜也不行。

(6) 若非必要,在没有相关人员组织、指导的情况下不要任意搬迁。外出人员也不可因关心亲友安全而贸然进入灾区。

灾后自来水等供应水中断,必须饮用地下水、消防用水等驻留水时,应注意确保饮用水安全。灾后如自来水供应中断应以饮用瓶装水为优先考虑,或至指定地点取水煮沸后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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