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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之后的传染病防治政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3日

鉴于自然灾害对传染病发病的上述影响,自然灾害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有与正常时期不同的特征,且防治的组织领导应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灾害时期传染病的发病特征,可将传染病控制工作划分为四个时期。

(一)灾害前期

我国是一个大国,一些地区为自然灾害的易发地区。因此,在灾害发生前,应有所准备,其中包括传染病防治工作。

1、基本资料的积累。为灾害时期制定科学的防治对策,应注重平时的基本资料的积累,包括人口资料、健康资料、传染病发病资料、主要的地方病分布资料以及主要的动物宿主与媒介的分布资料等。

2、传染病控制预案的制订。在一些易于受灾的地区、如地震活跃区,大江大河下游的低洼地区以及分洪区等,都应有灾害时期的紧急处置预案,其中也应包括传染病控制预案。预案应根据每个易受灾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防病重点。可供派入灾区的机动队伍的配置,以及急需的防病物资、器材的储备地点与调配方案等,也应在预防中加以考虑。

由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不可能针对每一个可能受灾的地区制订预案,应根据一些典型地区制定出较为详细的预案,以作示范之用。

3、机动防疫队准备。由于自然灾害的重点冲击,灾区内往往没有足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力量以应对已发生的紧急情况。在突发性的灾害面前,已有的防疫队伍也往往陷于暂时的混乱与瘫痪状态。因此,当重大的自然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要派遣机动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支援疾病控制工作。

4、针对一些易受灾地区,应定期对这些机动队伍的人员进行训练,使其对主要机动方向的卫生和疾病情况,进入灾区后可能遇到的问题有所了解。在人员变动时,这些机动队伍的人员也应及时得到补充和调整,使其随时处于能够应付突发事件的状态。

(二)灾害冲击期

在大规模的自然灾害突然袭击的时候,实际上不可能展开有效的疾病防治工作。但在这一时期内,以紧急救护为目的派入灾区的医疗队,就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饮水消毒之地和预防与处理肠道传染病的药物,并注意发生大规模传染病的征兆,做出适当处理,以控制最初的疾病暴发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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