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飞行中不正常情况及应急措施(轮舱着火应急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在使用中发生轮舱火警的事例很少,着火多数是由刹车过热而引起的。轮舱着火最可能发生在起飞后半小时,一般在接近爬升点时发生。只要迅速采取措施,最坏的后果是在一边起落架有一个或几个轮子瘪胎的情况下着陆。飞机在滑跑中还是可以操纵的。

在接到火警讯号时,首先按下警铃切断电门,在320海里/小时或更低的速度放起落架。起落架放下并锁住以后,短暂地把起落架手柄扳到“收上”位置,使轮舱门打开。然后立即将起落架手柄板“断开”位置。当轮舱中发热的根源已经消除后,火警灯很快就会熄灭。

随机机械师应注意液压油量,如发生漏油,应将起落架保留在放下位置,随即执行液压系统不正常程序。随机机械师还应对起落架和轮舱区进行目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机长。由于主起架上的烟和火不易看到,因此,机长不应根据随机机械师所报告的“没有损坏,没有着火”,而立即决定收上起落架,否则可能造成第二次火警。如果有水,飞机应加速到320海里/小时(或0.83马赫)。

火已熄灭,刹车冷却后,注意观察轮舱火警系统。如果决定不收起落架,可将起落架手柄扳到“放下”位置,使轮舱门关闭。

引起刹车过热并造成轮舱着火的因素有:刹车片不能很好分离,发生摩擦;前次着陆使用刹车过重,而又未经足够冷却;刹车损坏等等。飞行员应该熟练掌握刹车能量限制、轮舱操纵顺序和轮舱灭火程序。

刹车过热的危险情况也能在地面发生,但是由于起落架已在放下位置,所以没有火警信号。当起落架收上时,热量集中在轮舱内的操作系统附近,若干分钟后,就可以使警告系统起作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