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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4日

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发 文 号:安全管理网
发布单位:安全管理网

 

   专用铁道是指固定资产属集团公司直企业所有,为本企业管理、使用和维护的专用铁道。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实现日常作业计划的顺利完成,行车组织工作执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协同合作”的原则。

  第二条 直属企业对调车作业应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制度;

  2.瞭望及呼史应答制度;

  3.人身安全制度;

  4.防止冒进信号制度;

  5.防止断钩制度;

  6.机车防火制度;

  7.机车、车辆防溜制度;

  8.雨天、雾天行车安全制度。

  第三条 乘务员、调车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乘务员、调车员身体检查所要求的标准;

  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4.技术业务水平达到乘务员、调车员“应知应会”的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机车司机应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本车按计划行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平稳操纵,圆满完成运输任务;搞好机车保养,努力节约油、水、电;正确及时地填写机车运行和检修记录。

  机车副司机在司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程序,做好机车检查、给油、保养和自修理,机车及工具清洁完整,经济使用燃料、油脂。

  第五条 在用机车和备用机车的管理、使用及维修保养应执行《铁路机车保养规则》;

  在用的线路、桥梁、通信及信号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及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

  自备槽车的使用、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并制定自备槽车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 接发列车进路准备

  1.值班员在接发车前,应亲自确认接发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调车的工作已经停止后,方可开放进站或出站的股道信号;

  2.值班员在给信号员下达准备接发车进路命令时,应简明清楚,正确及时,讲清车次和占用线路;信号员应复诵核对,方可执行。

  第七条 确认信号开闭状态

  1.调车信号的显示和确认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执行;

  2.信号员在给调车长发出发车指令前,应检查确认发车进路信号机开放状态。

  第八条 安排进路信号员应遵守原则:

  1.在办理列车预告、闭塞时,应认真核对计划(编组),确认车次,准确布置进路;

  2.在接发列车工作中应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排列进路时应手指、眼看、确认汇报;

  3.在办理列车进路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准抢勾作业;

  4.变更或取消发车进路时,应得到发车人员的回话,方准变更或取消;

  5.信号员之间应加强联系,各咽喉区不准同时操纵按钮,排列非统一进路,严禁交叉作业;

  6.应执行作业前双方核对计划,执行计划“勾勾抹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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