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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航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航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总体要求,中国民航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地区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民航安全风险管控总体方案措施落地见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2024 年底前消除 2023 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2025 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安全隐患增量,2026 年底前全面提高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效能;事故、严重征候、责任原因一般征候及典型不安全事件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民航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现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深化民航与地方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民航运行环境治理,加快推进鸟情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鸟击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研究降低机场责任区外鸟击风险的有效措施。落实运输机场空飘物防治指导意见,规范和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做好空飘物防治工作。建立完善保护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健全完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各地区管理局依托现有系统平台, 建立健全辖区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及相关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把关销号机制, 2024 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重大安全隐患全量汇总,以及分地区、分业务领域的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推动部门间分管负责的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二)强化民航安全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智慧民航建设,依托智慧民航监管项目,推进安全监管相关系统建设和整合,促进基于安全信息和数据驱动的安全风险监测和防控。2025 年底前完成中国民航飞行品质监控基站二期建设,建成民航安全分析系统及民航安全数据共享平台,为民航智慧安全提供技术支持。聚焦中小航空公司和中小机场空管安全保障能力、运输机场航空器、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运输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能力、航空器突发事件消防救援能力等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对通航企业安全运行能力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通航运行活动,落实通航企业的退出机制。

(三)提升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管理水平。2025 年底前建立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有效管控。推动施工现场、拌合场、钢筋加工场、工地试验室等区域逐渐实现操作可视化、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加工智能化。在适宜领域开展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领域落地。开展民用机场“平安工地”试点及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出台民航工程建设领域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施工工艺、设备淘汰目录,降低人工作业风险。

(四)全面提升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加强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飞行、机务、签派、空管等关键岗位的培训考核,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2025 年底前进一步梳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推动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避险演练,并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生产运行管理体系。2024 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对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五)强化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19 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法》要求,2024 年底前,修订完成行业综合安全类规章《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2025 年底前,参考 GB/T43500—2023《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中与国际民航组织要求一致的适用内容,结合行业实际,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进一步清晰界定民航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推动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空管单位、维修单位等国际民航组织强制要求建有安全管理体系的单位在满足综合性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业务领域规章要求建设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未强制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和安全责任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管理等效机制。建立健全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差异化评估机制,完善配套的监管措施,鼓励安全基础牢、管理水平高、安全业绩好的单位优先发展。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先进单位,推广相关经验。

(六)加强民航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聚焦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落实通报、约见、联合惩戒、限制运行或停产整顿等措施。2024 年底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专项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零处罚” “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于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民航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配合各省市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严格落实民航安全“吹哨人”有关要求,充分发动民航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七)大力开展新时代民航安全文化建设。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航安全文化建设的意见》宣传,编印专题读本,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章履责、崇严求实”的核心价值理念。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完善安全宣讲机制,围绕飞行、维修、适航审定、机场、空管和管理等关键领域典型案例,持续做好安全宣讲进企业、进基层、进一线,以案示警、以案促治。深化“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新时代民航安全文化建设、安全作风建设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在民航报等媒体开设安全专版专栏,定期制作“小博士说安全”民航科普动画,定期讲解民航安全知识、宣传重大安全政策、介绍安全典型经验做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民航局依托安委会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要明确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治本攻坚行动专题汇报,协调推动辖区治本攻坚相关工作,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组织研究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安全投入。推动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扎实落地,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管理局要督促检查辖区各单位安全投入情况,确保满足治本攻坚任务要求。

(三)强化依法治理。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推动涉及安全生产的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地区管理局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督导和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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