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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施工验收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7日

    施工准备—进场验收—安装室内系统—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室外机—联调试压—竣工验收—装修后收尾复检。
    1.1 施工准备
    组织人员、准备工具、设计确认、组织进货、采购材料。
    1.2 进场验收
    施工设计方案验收、系统设备验收、材料配件验收。
    1.3 安装室内系统
    第一步:根据主机(风盘)位置打孔、剔槽、走线;
    第二步:吊装室内机(安装风盘)、安装氟管、安装冷凝水管;
    第三步:安装风管道或水管道。
    1.4 隐蔽工程验收
    室内机系统吊装验收、系统线路验收、风管道或水管道安装验收、冷凝水管安装验收。
    1.5 安装室外机
    固定主机、连接管线、制作保温。
    1.6 联调试压
    系统调试、打压试验(水机)。
    1.7 竣工验收
    主机系统安装验收、系统运行试验验收、冷凝水排放试验验收、书面文档及遗留问题交接。
    1.8 装修后收尾复检
    在客户装修完工后,完成收尾、免费复检,复检内容与竣工验收相同。
    2、验收的基本标准
    2.1 进场验收的基本标准
    2.1.1 施工设计方案验收的基本标准
    1、方案完整、图纸齐全,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2、方案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3、方案符合现场施工条件的要求,室内主机(风盘)安装位置设计合理,室外机的安装位置牢固可靠、通风良好,远离强热源和其他设备的排气口,且不违反物业管理的规定;
    4、方案中管线路由设计合理,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
    2.1.2 系统设备验收的基本标准
    1、进场的系统设备包装完整无损且符合合同规定;
    2、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约定一致;
    3、设备开箱后,根据装箱单清点核对全部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记录和必要的装配图及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4、设备及其零、部件表面无缺损和锈蚀等情况;
    5、设备用电规格与现场供电相一致。
    2.1.3 材料配件验收的基本标准
    1、根据施工设计方案的材料及配件清单,核对主要材料及配件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其中标准材料及配件均应符合国标且相关证件齐全。对其它材料及配件可抽样检查。
    2、材料及配件应没有破损及老化现象。
    2.2 隐蔽工程验收的基本标准
    2.2.1 室内机系统吊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室内机吊装水平;
    2、吊装连接部位加有防震橡胶垫;
    3、风阀的安装规范;
    4、水机系统的风盘安装规范。
    2.2.2 系统线路验收的基本标准
    1、线槽横平竖直;
    2、打孔规范标准;
    3、使用设计规定的穿线管;
    4、电源线及控制线缆为符合设计规格的国标线缆;
    5、单相电源的相线宜用红色线(也可用蓝、黄线),零线用黑色线。三相电源的三根相线(A、B、C)应分别使用红、黄、绿颜色的线,零线用黑色线,接地线用黄绿双色线。
    6、电源线与控制线应分别铺设,并标明分号线。
    2.2.3 风管道及水管道安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风管道安装的位置、标高及走向符合设计标准;
    2、风管道的连接严密牢固,无死弯、损凹现象;
    3、风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安装牢固、平直,不妨碍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的操作使用。
    4、风管道固定支、吊架的间距标准:水平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时,风管支、吊架的间距应小于4m;水平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400mm时,支、吊架的间距应小于3m。垂直风管的支、吊架的间距应小于4m,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少于2个。
    5、水管道的材料、直径符合设计要求;
    6、水管道安装的坐标、标高和纵、横向的弯曲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管道吊装牢固,位置正确、平直,无明显偏差。
    7、水管道固定支、吊架的间距标准: = 1 \* GB3 ①PP-R管:当管径为25mm时,间距小于0.6米;管径为32mm时,间距小于0.7米;管径为40mm时,间距小于0.8米;管径为50mm时,间距小于0.9米。 = 2 \* GB3 ②镀锌管:当管径为20mm时,间距小于2.0米;管径为25mm时,间距小于2.0米;管径为32mm时,间距小于2.5米;管径为40mm时,间距小于3.0米。
    8、水管道与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的连接必须采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金属或非金属软管),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连接应牢固、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不得有强扭或瘪管现象。
    2.2.4 凝水管安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冷凝水管的材料、直径符合设计要求;
    2、冷凝水管的水平管应坡向排水口,坡度应大于或等于8‰;
    3、软管连接部分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得有瘪管和强扭现象;
    4、冷凝水管道固定支、吊架的间距标准:当管径为25mm时,间距小于1米;管径为32mm时,间距小于1.2米;管径为40mm时,间距小于1.4米;管径为50mm时,间距小于1.6米。
    5、进行通水及存水试验,没有渗漏现象。
    2.3 竣工验收的基本标准
    2.3.1 主机系统安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复查室内主机系统(风盘)的安装;
    2、室外机安装牢固,悬挂在外墙上的室外机,室外机与机架连接、机架与墙体的连接、连接必须紧密,必须保证质量和承受能力。
    3、室外机安装在屋顶平台上,应采取防水措施——机座安装位置高出地面200-300mm,机座周围设有排水槽;
    4、室外机与机座之间应加有橡胶减振垫,室外机的进出水口必须用软接头连接,且不允许室外机内管路受到较大扭力;
    5、室外机的安装保持水平。
    6、系统主机与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密封完好,制冷剂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裂纹、褶皱等缺陷;
    7、制冷剂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之处应设保护套管,管道的焊缝不得置于套管内。保护套管应与墙面或楼板平齐,但应比地面高出20mm,并应向室外倾斜,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用隔热或其它不燃材料堵塞;
    8、系统的电气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电气标准,现场应设置空调专用电源,且与系统空调设备的用电规格指标相匹配。应单独安装相应容量的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
    9、水机系统进行打压试验,打压工作必须在竣工验收日的24小时之前进行,并保持到竣工验收日。打压试验的压力标准为: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一般控制在0.7MPa左右;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5MPa。水压试验应在5℃以上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10、风口与风道的连接采用直接粘接或软接头连接,连接处必须平整、密封(若因客户装修未完而暂时不能安装风口时,此项检查可放到“收尾复检”时进行)。
    2.3.2 系统运行试验验收的基本标准
    1、系统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噪声不超过产品说明书中的设计指标及国家有关标准;
    2、末端设备(风机盘管机组、空调箱)温控开关的控制动作应正确,并与空调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3、系统送、回风畅通,出风口的温度达到设计标准;
    4、风口的三档风速风量的实测值与设计风量的偏差小于10%
    2.3.3 冷凝水排放试验验收的基本标准
    1、冷凝水系统再次进行充水试验,没有渗漏现象;
    2、冷凝水排放通畅。
    2.3.4 书面文档及遗留问题交接
    1、系统的设计方案、竣工图纸资料、使用说明书、各项试验数据、进场验收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等书面文档资料齐全;
    2、因客户装修未完而遗留下暂时不能安装风口、控制器等问题时,我方将未安装的风口、控制器等一并移交给客户报馆,待客户装修完成后通知我方完成上述收尾工作;
    3、上述两项移交工作完成后,由客户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系统移交完毕。
    2.4 装修后收尾复检
    待收尾工作完成后,我方按照竣工验收的基本标准免费为客户进行一次系统复检。
    3、验收实施办法
    3.1 验收人员由客户(或客户代表)及我方工程设计、监理人员共同组成;
    3.2 验收时间由我方提前48小时告知客户,若客户因故无法参加,双方可另行确定验收时间;
    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方将予以改正。若我方施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不加改正、企图蒙混过关,一经发现后,我方不但立即责令其无条件予以改正,还将赔付1000元的质量补偿金;
    3.4 验收工作完成后,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3.5 为了表示对客户参加验收工作的谢意,我方为参加全部三次验收工作的客户提供100元的验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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