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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验收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4日

一)、初验 物业公司先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将初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函的形式提交给开发商,以便开发商组织人员进行整改,为正式验收打好基础。初验可以多次组织进行。
二)、正式接管验收 根据物业产权性质及使用特点,将接管验收分为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的验收、对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设施的验收、对建筑物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验收三部分。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的验收应先进行,以便于小业主能及时进入进行装修。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验收可综合在一起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由于该部分不影响业主进场装修,相对可以晚些开始;此部分验收技术含量较高,应组织专家实施。 接管验收重点是对物业的使用功能及安全进行检验,其验收方法与竣工验收不完全相同。接管验收要清点设备、设施、装置等数量,故要全检,而不像竣工验收按10%的点抽检。 1、对自用部位及设施的验收 物业公司代小业主对其室内部分进行接管验收,入伙时移交给小业主,最终验收意见以小业主验房的记录为准。现场由开发商、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组成验收组,按建设部标准要求,分别每单元每层每户逐个房间按设计要求清点物件及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是对楼宇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①确定物件数量是否符合; ②外观上有无人为损坏; ③房屋建筑或屋内物件有无明显不符标准要求。 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对应表格中,整理后将两联返回开发商,由开发商将其中一联交施工方进行整改,物业公司负责对整改后项目进行验收。 根据检查结果,物业公司对检查合格的房屋接管钥匙,对仍存在缺陷的房间等整改好后再接管钥匙。物业公司对接管了钥匙的房屋承担保管责任。 2、对共用部位、共(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验收验收时须有开发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三方共同参加,逐项进行验收,填写相应记录单,每份验收记录单上均须有三方人员的签名,验收记录单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列出清单,进行交接,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对不合格的产品,注明存在的问题,提交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项目须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此部分的验收直接影响到以后的管理工作,设施设备完好的接收,可以减少物业公司在接管后对设施设备整改的工作量,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业主(客户)的服务中。 五、设施设备的交接和验收原则上是待工程完全完工后进行,但考虑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可降低要求,分系统进行验收,合格一个(系统)接收一个,办理其凭证。但应注意:对其他未完工系统将会出现的后果以书面形式告之合作方,并与其就所提问题进行协商,以达到共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注意:只能按系统验收,不能将系统再细化进行验收,例如将给水系统中的电气控制部分与水泵分开,水泵分台验收等。) 按系统对设备型号、数量、位置进行记录,对设备外观、设备系统性能进行检验,记录技术状态数据,填写验收单。验收结束由移交方和接收方在验收单上填写评语并签字。功能上不能达到要求的物业公司不接收,对于不影响使用的可先进行交接。对于检查出来的缺陷以函的形式提交给开发商,由其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根据施工单位的承诺,物业公司应及时跟踪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达到要求后接收。设备接收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三)、复验 对于开发商、物业公司、施工单位三方在接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开发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与物业公司商定复验时间。 待开发商将缺陷整改完后,物业公司对原缺陷情况进行复验,如原缺陷情况已整改完毕(或双方认可解决方法),物业管理公司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接管凭证。双方签署交接记录:
缺陷整改与保修
对于新楼宇的接管,在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接管凭证时,应向开发商说明:经物业公司验收同意接管的楼宇,不等于楼宇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的要求,开发商也不能排除应承担的整改质量缺陷的责任,而且房屋质量也存在一定的保修期限。因此建议发展商在保修期结束时,在取得物业公司认可后,才向施工单位支付保修金。 一、对缺陷整改 1、一般缺陷的返修 对接管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非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应在本周内将检查记录整理好后提交给开发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开发商,一份由开发商交给施工单位),并出具书面的整改函,建议开发商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物业公司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也可经双方协商,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代为返修,所需费用由开发商支付。 2、房屋结构的加固补强 在接管验收中,如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或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时,验收不能通过。由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加固补强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达到合格要求、确保住用安全的,再商定时间予以验收。并向开发商索取加固补强的措施和复验结果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3、对不具备使用功能问题的处理 接管验收时,对于因房屋的配套设施脱节和附属工程未完工或由于水、电、气等外部管线未接通,致使用户不能进住的,应由开发商负责抓紧解决,等符合接管验收条件后,再行组织验收。 4、业主在验收中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①对业主在接管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有关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开发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开发商,一份由开发商交给施工单位),并出具书面的整改函,建议开发商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物业公司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也可经双方协商,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代为返修,所需费用由开发商支付。 ②对小业主提出的装修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回答内容见《业主装修手册》。 二、保修及维修 1、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 新建房屋保修期的计算应以法规及开发商与建筑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的合同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一般自每栋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房屋的质量保修。工程竣工日若距物业接管日过长,导致接管验收时保修期已满者,竣工验收与接管验收的时间差,由开发商负责质量保修,保修期顺延。所以,物业公司在与开发商签署交接单时,应明确填写保修期终止时间。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279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约定。 2、保修期满后 物业公司承担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及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修缮责任。 业主承担物业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修缮责任。 3、其他情况 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由其行为人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4、保修期内管理办法 ①设备接管时,物业公司、开发商、保修单位三方应就设备保修期(特别是电梯)保修的内容、范围、期限,物业公司维护的内容、范围,保修款支付,做出界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协议。 ②保修期内保修单位提供的服务单一,一般只做修理,不做保养,难以达到物业管理行业标准。保修工作之外的保养内容需物业公司自己或委托专业公司做,书面协议有助于解决物业公司或专业公司与保修单位的矛盾、纠纷。 ③设备保修期内,物业公司自行进行的机电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以清洁、防腐、润滑、调整、紧固为主,不宜触及核心软、硬件部分。机电设备、电梯故障维修,物业公司应督促保修单位解决。 ④保修期结束,保修单位结算保修金时,物业公司须在结算申请书上如实填写使用方意见;保修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物业公司有权拒绝签字。

 


许昌华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吴庄新城服务中心 201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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