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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6日

 甲方: X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XXXXXXXXXX;总面积约XXXX平方米;物业类型 XXX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X 年。自 XXX 年x 月 XX日起至 XXX 年 x月 X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10、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XX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1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4、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5、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6、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X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XXXX 元(大写人民币: XXXXX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圆整)划拨到XXXX物业管理公司帐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XX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X日内将RMB: XX 元(大写人民币:XXXXX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帐户上,方式: XXXX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
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X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3、甲方行政管理负责人,乙方行政管理负责人,双方涉及费用往来文书、文件由总经理以上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不涉及费用文书、文件由上述双方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或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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