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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耐压试验安全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0日
发包单位: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陕西榆林镕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全厂10kV电缆耐压工程
2、 工程地址:中煤榆林能源化工厂
3、 承包范围:本次招标涉及到榆能化装置所有10kV电缆的耐压试验。
4、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 工程合同编号:/
6、 工程项目期限:自2016   日至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3)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国家发改委DL5009.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5)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7)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8)   国家电网公司Q/GDW 250-2009《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9)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10)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1)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2) 建设管理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经电网系统内单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安全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人。
5)   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符合国网要求的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现场总平面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统一布置,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
11)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   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   按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   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7)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8)   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9)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0) 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管理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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