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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16日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 文 号:中安协安评委〔2019〕29号
发布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发布日期:2019-08-13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选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能力要求的安全评价师,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改革精神,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定于2019年10月19日组织开展2019年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2019年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采用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对象

(一)安全生产领域中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包括首次报考人员和升级人员。

(二)参加2017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未通过,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

三、考点和时间

(一)考点:北京、石家庄、大连、南京、福州、济南、郑州、广州、昆明、乌鲁木齐,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内容
8月19日— 8月31日网上报名(包括首次报名考生、升级报名考生和补考报名考生)
9月16日-9月22日查询审查结果,合格考生选考点
9月18日审查不合格考生截止补充材料
10月9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10月19日考试

(三)考试日时间安排:

级别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三级9︰00—11︰00理论知识
13︰00—15︰30专业能力
一、二级9︰00—11︰00理论知识
13︰00—15︰30专业能力
16︰30—17︰30综合评审

(乌鲁木齐考点顺延30分钟)

四、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合格标准及题型

(一)考试科目: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

(二)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三)合格标准: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该科目通过,全部科目通过视为考试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考试,理论知识科目视为合格。

(四)题型:理论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能力科目为主观题,包括情景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应用题;综合评审科目为主观题,为命题写作。

五、考试报名和费用

(一)考试报名:通过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网址:www.china-safety.org.cn)“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报名平台”自愿报名,自主选择考点。报名条件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见附件。

(二)考试费用:2019年考试不收费。

六、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人员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上公布名单并核发《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附件:1.报名条件.docx

2.报名程序.docx

3.注意事项.doc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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