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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舱内部有害气体安全评价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07日

  注:(1)国家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限值:

  甲醛MAC0.5 mg/m3,苯PC-TWA6mg/m3,甲苯PC-TWA50mg/m3,二甲苯PC-TWA50mg/m3,乙苯PC-TWA100mg/m3,苯乙烯PC-TWA50mg/m3。

  (2)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甲醛0.1mg/m3,苯0.11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mg/m3,乙苯无,苯乙烯无。

  通过表1可以发现,无论是参照国家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还是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甲苯的等标指数均远大于其他物质,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甲苯是静态机动车驾驶舱内部空气中最具危害的物质。

  2. 安全评价

  2.1 甲苯的危害

  甲苯是一种无色、透明、挥发性液体,主要通过呼吸道被人体吸收,通过皮肤也有少量的吸收。甲苯的急性毒性在一定程度上比苯更强。在浓度约为200-240ppm时,3至7小时后,它会引起眩晕、头晕眼花、难以保持平衡并伴有头痛。更高的浓度会导致麻醉昏迷。暴露于高浓度甲苯蒸气中会产生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麻醉感,协调能力减弱,精神混乱,头痛,四肢无力,恶心、胸闷、疲倦、步态蹒跚,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长期接触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损害。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严重暴露,毒性可能会影响婴儿而产生缺陷。甲苯对骨髓没有影响。理论上,甲苯可能引起一种类似于Goodpasture综合症(自身免疫血管球性肾炎)的自身免疫疾病。

  2.2 安全分析

  根据测试结果,甲苯的实测浓度值低于阈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值和短期暴露限值),但是已远远超过长期暴露限值(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值),说明长期暴露在机动车驾驶舱内部空气中可能会形成损害,而短期暴露在机动车驾驶舱内部空气中是安全的。通过分析甲苯的毒性与危害,长期暴露在机动车驾驶舱内部空气中可能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损害。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严重暴露,毒性可能会影响婴儿而产生缺陷。

  另外,通过分析甲苯的毒性与危害,可以发现暴露于高浓度甲苯蒸气中会产生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麻醉感,协调能力减弱,精神混乱,头痛,四肢无力,恶心、胸闷、疲倦、步态蹒跚等中毒症状,而上述症状的出现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是致命的,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远超过甲苯毒性本身的危害。由于驾驶机动车需要精神集中、反应灵活,遇有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避险措施,因此,上述症状的出现可能会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通过上述分析,本次研究认为机动车驾驶舱内部空气中存在的甲苯的主要危害是能够引发交通事故,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如果长期暴露在机动车驾驶舱内部空气中,能够引发永久损害,特别是孕妇。

  2.3 对策措施

  鉴于测试结果和分析评价结果,本次研究认为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措施应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

  (1)源头治理。机动车生产者通过清洁生产,降低机动车驾驶舱内部材料甲苯的释放量,从根本上消除机动车本身造成的甲苯危害。

  (2)开窗通风。驾驶员在驾驶时开启车窗,使车外清洁空气进入车内,降低车内空气中甲苯的浓度。

  3. 结论

  本次研究通过对机动车驾驶舱内部有害气体成分的分析测试,发现了其主要成分是甲苯。虽然该物质的浓度低于阈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值和短期暴露限值),但是其浓度已超过长期暴露限值(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值),对驾驶者和乘员的身体可能产生危害。尤其是甲苯本身所具有的麻醉作用可能会对驾驶者产生严重的影响,以至影响行车安全,是交通安全的严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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