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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及其建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5日

        2.2.5 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对评价方法掌握不准,导致的计算错误或计算不正确或数据取舍有误
        如在某些评价报告中,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时,常常出现L、E、C取值错误,如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的取值时,某些报告常取一些自己认为合理的数值,如4,5,7,8等等,甚至还有诸如4.5,7.5等数据的出现,而该方法中只规定了7种可能性的分值,分别为0.1,0.2,0.5,1,3,6,10一组数据。错误的取值将直接导致D(危险性分值)的错误,最终影响到评价结果。类似的取值错误也经常出现在“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中。
        2.2.6 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提的安全对策措施过高,不符合经济合理性
        安全评价并不是说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越安全越好,要从实际的经济、技术条件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在有的评价中过高的强调安全性,忽略了经济合理性,如某些报告不管企业危险性大小,是否涉及火灾、爆炸区域,建议企业的电力系统一律采用TN-S系统和防火阻燃电缆(线)。企业照此整改,即加大了的运行成本,也确实无此必要。现在的安全评价主要是进行法规符合性评价(检查),真正进行事故发生概率预测和事故后果预测的很少,国家对硬件的基本要求就是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即可,要求小企业满足更高水平的要求还不太现实,虽然降低了评价机构的风险,但额外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影响安全评价的声誉。
        2.2.7 其他问题
        在多数安全评价报告中,对于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普遍较弱;验收评价报告中缺少必要的施工记录,试运行记录等情况;缺少必要的附件,附件审查不严,企业提供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消防证明、防雷检测报告等附件常有虚假情况,而没有在评价时发现。
        2.3 评价结论含糊其辞或不明确
        安全评价有时会涉及到一些部门、集团、个人的某些利益。因此,在评价时,必须以国家和劳动者的总体利益为重,要充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要依据有关标准法规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评价结论和建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如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中规定,评价结论分为下列三种:a)符合安全要求;b)基本符合安全要求;c)未能符合安全要求。而在某些报告中说“满足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达到A级”就等于没有下结论。
        3 作好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建议
        3.1 提高评价人员素质,增强责任心,严把质量关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由于这项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评价人员、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等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认真作好每一份安全评价报告。
        3.2 认真学习各个安全评价导则、严格执行“导则”的规定
        安全评价导则是针对某种评价活动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对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众多的细节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有利于安全评价报告的规范化,保证安全评价的质量。报告的规范化并不等于说报告应成为八股文,其中很多内容需要评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对被评价对象进行危险性分析,据实得出自己的结论。总的说来,格式要固定,内容要各异。相似的企业用替换“企业名称”的方法出报告,肯定不是编制评价导则的初衷。
        3.3 系统学习安全知识,尽快提高评价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安全评价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例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压力管道、储罐、反应器众多,工艺流程复杂,要想全面地找出其危险源并对其危险性作出评价,高质量地完成评价工作,化工专业知识及安全专业知识都必不可少,对评价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但是,在目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人员并不具有安全专业背景或化工专业背景,人员素质莨莠不齐。评价人员素质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价质量,并反映在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上。
        某行业的专业知识不能全部代替相关的安全知识,由于被评价对象五花八门,情况各不相同,涉及到的专业知识非常广泛,每个人都很难做到精通,甚至很大一部分也不熟悉,因此努力学习新知识,聘请专家是做好安全评价的基础。
        3.4 建立相对稳定的评价队伍
        责任心是做好安全评价的基础。一个机构如果绝大部分评价人员是临时聘请的或挂名的,则挣钱必然成为核心,责任感难以增强。评价人员相对稳定有利于彼此熟悉,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互相检查,共同提高,这样才能迅速提高整体的水平,利于在以后增强竞争能力,不被淘汰。
        4 需要商洽的几个问题
        4.1 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评价中涉及的安全管理管理问题
        在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中,职工数不超过五六个的占相当比例。这类门店原本是个体户,由于安全生产法明令禁止个体户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就注册成公司以获得法律许可。但是,这些小门店变为公司后其员工及管理方式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公司法人及员工安全素质不高,管理方法原始。虽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针对这些单位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但效果并不是很好。员工素质及管理水平不高,难以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许多小型企业基本没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评价时由中介机构代为起草,企业盖章确认,这是否被允许,导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4.2 对于具有简单工艺设备的经营单位的评价问题
        这些单位与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不同,具有简单工艺设备,相对而言其危险性远远大于一般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具有简单工艺设备的经营单位,完全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是不合适的。比如,在进行气体分装站安全现状评价时,有的评价机构即是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中的检查表进行的评价,除此之外并未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应该说该单位的存在主要危险因素是在气体贮存、压力储罐、分装等过程中。不对这些过程进行评价是不恰当的。
        5 结束语
        经过近两年的评价实践,所有进行安全评价的同行们,在业务水上都有很大的提高,我们也见到了很多很值得称道的报告。本文中提出的问题只是个人见解,希望与大家进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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