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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与生产的关系

作者:张宪德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1日

        摘要:煤矿安全监察是为生产服务的,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文中主要阐述了安全监察人员对安全与生产、监察与生产关系的认识,努力探索煤矿安全监察的新方法,实现监中有帮、帮中有监、帮监结合的新目标,促进煤炭生产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关键词:监察与生产关系;监中有帮;帮中有监;帮监结合;隐患;整改
        0 前言
        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场所不断变动,条件不断变化,而且其生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稍有不慎,即易发生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往往会造成重大伤亡,严重的甚至矿毁人亡;所以说,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安全监察第5期张宪德:安全监察与生产的关系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面对煤矿这个高危产业,安全工作存在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仅要具备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察队伍,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摆正监察与生产的关系,树立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全新理念,打造监中有帮,帮中有监,帮监结合的监察模式,切实做好安全监察工作,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
        1安全监察要做到监中有帮
        针对煤矿企业而言,安全有了保障,煤矿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否则,经常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政治上的影响,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给企业增加负担,打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给企业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企业要出煤、要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企业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煤矿以出煤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安全监察工作是为生产服务的,安全生产又是企业发展的客观和必然要求,当生产完全停止,煤矿企业脱离了生产煤炭这个前提,安全监察工作也就失去了意义。
        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一般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可边整改边生产;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停止其生产,处理隐患。虽然看起来有时安全与生产会出现暂时的矛盾,但从企业的效益、稳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目标看,它们却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和绝对的统一性。就是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又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展起到促进与保证作用,二者存在着即对立又统一的辨正关系。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中,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共同管理的基础。煤矿既要生产,又要安全,因此,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认识安全监察的重要性的同时,更要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长远着想,在煤矿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时,对生产单位查出安全隐患的同时,又要与生产管理人员一起,积极挖掘产生隐患的根源和研究解决问题、落实整改隐患的方法及措施,切实帮助生产单位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做到监中有帮。
        2安全监察要做到帮中有监
        煤矿企业所有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责任。认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事,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每一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不仅仅是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它更是企业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安全监察人员在帮助生产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要监督和检查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生产;是否还存在着安全隐患及“三违”现象;是否按照标准作业。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监察和实时监察时,一旦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必须责令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改,发现一处,排除一处,决不能拖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当生产部门在处理隐患时,更要监督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措施和程序进行作业,做到全过程监督检查。无数事故的教训告诉人们,安全生产无小事,小事当大事,事事抓落实,安全才无事。事实也证明,谁忽视小事。谁放松小事,谁就要吃苦头,谁就要受到惩罚;所以,安全监察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充分认识到小隐患不及时排除,就可能变成大隐患;小问题不及时解决,就可能变成大问题;小事故不及时处理,就可能变成大事故。以大为小,掉以轻心;以小变大,积微成巨,量变的结果就是质变,最后导致大事故的发生。监察人员必须把小隐患当成大隐患来进行认识,把轻“三违”当成重“三违”来进行追查,严防严查、重管重罚、防管结合、抓小防大、防微杜渐。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安全坚决不能生产,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真正做到帮中有监。
        3安全监察要做到帮监结合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涉及到煤矿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每个人的工作,也是关系到广大职工和家属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更是煤矿的头等大事。
        煤矿企业生产场所多分布在井下,面广、人多,工作地点不固定,而且在煤炭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是千变万化的,作业环境恶劣,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随时都可能出现,安全监察人员要利用较丰富的生产实践及监察经验,不断地发现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再通过生产管理及作业人员不断地整改和解决,在处理和解决隐患过程中又要严格监督检查,有力配合生产单位做好整改隐患的同时又要帮助他们更好地组织生产,多出煤,出好煤。
        安全监察人员不仅要进行专项监察,更要对企业所有生产场所全方位地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纳总结,对每一个问题都应有安排、有处理、有落实,责任到人。对重大隐患要建立监控档案,制定整改规划,列出整改时间表,确切掌握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隐患整改缓慢进展不利的要积极帮助查找原因,制定措施,从人、材、物上积极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帮助解决,推动隐患整改速度,做好监察工作的同时又要做好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帮监结合。
        4结束语
        煤炭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不断探索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不断创新监察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安全监察部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发扬“三铁(铁手腕、铁面孔、铁心肠)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安全监察质量,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控制和减少各类煤矿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持矿区政治、经济环境的健康和稳定,建立和谐新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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