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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与解决的分析

作者:陈秀英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4日

        摘要: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是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危害,并从建筑材料控制、勘察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几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控制,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检验

        0  引言
        国内外大量调查资料都证实了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室内空气污染程度往往比室外还高。现代人平均有90%的时间生活和工作在室内,而现代城市中室内空气污染的程度则比室外高出许多倍!尤其是那些儿童、孕妇、老人和慢性病人。特别指出的是,儿童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室内空气污染的危害,而儿童生活在室内的时间在80%以上。

        1  室内空气污染对社会产生的危害
        室内空气污染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1 室内空气污染会危害人身体健康。国外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室内空气污染会引起“致病建筑综合症”(SBS),症状包括头痛、眼、鼻和喉部不适,干咳,皮肤干燥发痒,注意力难以集中和对气味敏感等。这些症状的具体原因不详,但大多数患者在离开建筑物不久症状即自行缓解。
        目前由装饰材料所造成的污染成为室内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市场上80%的装修材料都含有大量的有机有害物质。这些建材一旦进入室内,在通风环境不好的环境中浓度会很高,从而危害人的健康。例如,用做室内装饰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中都含有甲醛,即使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也会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高浓度的甲醛对神经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甲醛会出现急性精神抑郁症,国际癌症研究所已建议将其作为可致癌物对待。其它如苯、甲苯、二甲苯等都是已证明是毒性极强的物质。
        1.2 室内空气污染会影响人们的工作效率。室内空气质量与劳动效率和出勤有着密切关系,由此造成了缺勤和医疗费用的巨大损失。国际经验表明,加强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通常情况下所增加的费用并不多,就可以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因此,控制和减少室内空气污染可以保护人的身体健康,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

        2  建筑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实施两年多来,对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的防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该标准仍未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部分经济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受诸多因素限制,尚未在工程建设环节中开展相应工作。部分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在污染物判定方面易受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使该标准难以灵活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设计前准备工作不足。在开始设计前,还要熟悉将要进行室内装修设计的建筑物的现有状况,特别是对已使用过的建筑物。它的通风情况如何?现有的室内环境污染状况如何(哪怕是直观感觉)?有无必要对现有情况进行测试?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考虑如何着手工作,以便在新装修中去除原有污染,并避免新的污染。通风是消除室内环境污染的有效方法,因此,装修设计中,一定要按照建筑设计通风的规范要求进行。特别是在大开间改为小开间的装修设计中,对小开间的通风状况要进行重新计算,凡达不到建筑设计通风要求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小开间的通风需要。
        2.2 材料使用控制不到位。选材是室内装修设计中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中心环节。在明确了建筑物类别后,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要求进行选材。
        建设工程中建筑材料的使用,各地区均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控制。有些地区实行材料准用证制度,有些地区推行材料备案证制度。尽管材料管理的名称各异,其目的却大致相同。都旨在控制本地区建设流通领域中的建材产品质量,确保可能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方的单一性、明确性。
        如何保障建筑材料的质量,目前仍需要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控制,在“正本清源”的同时,也应该在最后的应用环节中进行一定的管理控制,方能达到“清流”的目的。所以,材料在建设环节上的管理控制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实践说明,只要供需关系存在,就会有市场行为存在。伪劣产品的层出不穷,除去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外,也是因为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就建筑材料而言,材料的使用备案、认证制度并不能够真正消除这种需求的存在;与之相反,它在客观上为地方保护提供了依据,为自由贸易设置了壁垒。比如,在甲地方进行备案的产品,到乙地还要进行备案。而备案后的产品,受产品批量或其它经济因素的影响,也并不一定总以合格品的身份进入工程现场。所以,进场后的产品质量检验,才是材料使用控制中的唯一、核心依据。因而要杜绝致污材料在工程中的使用,控制工作真正把关的重点,最终集中在进场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上,集中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供需双方上。
        2.3 污染物的检验手段存在一定局限。污染物的检验通常是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前进行。这部分采样或检测工作通常在现场进行。虽然标准对采用的相关测试方法做出了说明,但受现场条件的影响,大规模、大体量的检测设备不便用于现场检测。而当前能够满足标准中检测精度要求的现场检测设备,其功能还不尽完善,其精度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比如污染物苯的标准要求是:含量不得大于0.09mg/m3,换算为浓度指标,浓度不得大于0.027ppm。而市场上测苯的便携式产品的精度在±0.1ppm,无法达到标准要求。这样,该类污染物的测量仍需依赖现场采样后用实验室设备来完成,客观上给污染控制工作的普及带来不便。
        2.4 现场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的差别。污染控制检验的核心在于评定,评定工作的重点则在于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技术条件通常比较到位,有较好的技术环境。而现场检测受场地条件限制,数据结果中的干扰因素较大,准确判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设备适用的环境温度差别。实验室检测通常在室温条件下进行,工程现场检验则在现场温度下进行,存在较大的温度判别范围。对于气体检测来说,检测点的温度、气压都是影响检测结果的重要指标,通常均在计算中予以考虑。但实践表明,部分检测设备受环境温度影响,会造成误判情况。以XXXX-201S甲醛测定仪来说,工作环境9℃下的甲醛比色法测试,比色瓶反应颜色深蓝,人体有头痛、喉痛等症状,浓度测定0.04mg/m3,标准判定为合格;室温21℃下测定,比色瓶反应颜色浅蓝,人体无不适感觉,浓度测定为0.29mg/m3,标准判定为超标。这样与比色法原理、人体反应情况相矛盾的测试结果,说明在现场化学分析检测过程中,在严格操作、消除偶然误差的同时,应注意避免系统误差的产生,宜采用其它手段对数据结果进行比对。②空气质量中的干扰因素。在现场检测时,受环境因素影响,气体采样、检测工作中常会发现样品或测试房间有灰尘、杂质等情况。对于精度较高的化学、电化学检测而言,消除这些因素的影响,是确保检测数据精确的必要条件。此外,在检测过程中,偶然产生的烟、酒等气味均会对测试结果产生不良影响。这些方面的问题除了在检测过程中予以相应告知、注意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从技术方法上加以明确、解决。
        2.5 缺乏整改处理方案。 
鉴于当前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作刚刚起步,还需进一步加强推广、普及工作。室内环境污染超标后的整改问题,相对于其它方面的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手段较为单一,可行性、经济性方面的适用性不强。
        此外,标准中仅对饰面人造木板要求施工时采用密封处理的方法避免污染,而对其它材料未予说明。这样客观上给整改工作的方案制定、实施效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于装饰材料致污的,可以局部拆除;对于砂、石、混凝土等材料致污的情况,就不能采用这样简单的方法来整改。对这类问题适用何种整改方案,也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在前期“预控”加强的基础上,可收到一定效果,但后期处理措施仍缺少较好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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