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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站、油站重大危险源辨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3日

        [摘要]在发电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如何,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生产工艺和储存使用方式等进行确定。只有掌控了危险源,才能规避风险,避免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关键词]重大危险源;辨识。
        下面介绍火力发电厂氢站、油站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一、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系统——指一系列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目的是实现特定的任务或保持特定的功能。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二、危险化学品单元的划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指在生产现场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使用及储存时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包括生产设备、相互连接的管道、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储罐或仓库等。
        单元一般情况下都是相对独立的,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功能和特点,例如制氢及储备系统、储油区等。
        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在地面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
        如果一个以上相距不到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有一个装置、设施或场所发生事故会导致另一个或几个装置、设施或场所发生事故,就是相对不独立,应归结为一个单元,否则就应分开为两个单元。
        如果相距超过500m的两个生产装置是同一工艺组成部分(如用管道连接),在安全生产方面紧密相关,则应视为同一单元,否则就应分开为两个单元。
        三、火力发电厂氢站、油站危险程度计算
        (一)氢站、油站的分布
        在典型设计中,火力发电厂的氢站和油站一般是分开布置的,氢站设计在电厂出线端的开关厂旁,而油站设计在原料储备场地旁,正常距离均在500m以上。
        供发电机冷却使用的氢气是在氢站进行生产的,一般配备有电解制氢设备、作为生产过程周转用氢气储罐及其管路等。
        供锅炉助燃使用的柴油及供机动车辆等使用的汽油是储存在油站的,一般靠火运或汽运购进的。
        (二)厂区示意图
        下图为火力发电厂典型平面设计示意图:
        下图为现场储罐实际图片
        (三)氢站、油站单元划分
        氢站和油站没有管道等联络,且距离在500m以上,属于相对独立的两个系统,应当划分为两个独立单元。
        (四)区域场所界定
        火电厂建有氢站,氢站配有电解制氢设备,站内配有储氢罐,应当将氢站内储罐、电解制氢设备及管路等整个氢系统作为一个单元。
        油站一般情况下只有储油罐和输送管道等,所使用的汽油和柴油等都是外购,通过汽运或火运储存在油罐中以备使用,应当将站内的汽油罐、柴油罐及管道等整个油区划分为一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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