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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焚烧发电:绿色产业还需绿色政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2日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已成为各地共识,然而污水处理残留的高浓度污染物,却被随意抛弃、填埋,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这就是我国水务系统长期存在的“重水轻泥”问题。

记者在长三角地区走访,发现这一经济发达地区开始率先关注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污泥焚烧发电由于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方面的明显优势,成为政府大力推广的新兴环保项目。但政府在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的同时,还需注意科学规划,严谨论证,不能“一烧了之”,同时防止“小火电”以污泥发电的名义逃避国家产业调控。

生活污泥二次污染重历史“欠债”多

污水处理厂污泥是高含水率的液固可燃物,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虫卵,以及铬、汞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按照现行工艺,每处理一吨污水,会产生千分之一左右的含水率80%的污湿泥。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的湿污泥约900万吨,预计未来5年内每年将产生湿污泥2700万吨。

但是,我国的污泥无害化处理率非常低,现有污水处理厂中有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还不到1/4,且由于费用昂贵,正常运营的更少。即使是在北京和上海,污泥处理率也仅为20%至25%。因此,随着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污泥的污染隐患日益凸显,亟须“补课”。

目前,国内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大多采取抛弃、填埋等简单处理方式。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韩伟明说,这种不规范的处置方式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还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周围环境、河道和地下水源。

长三角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高,土地寸土寸金,因此污泥处理的矛盾尤为突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南京市规模最大的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其污泥就地简单填埋或直接倾倒,对土壤和长江水都造成严重污染,当地菜农都不敢吃自己种的菜,对此颇有怨言。杭州市的两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由于数量太大、含水率高难以堆积而被垃圾填埋场拒收,加之历史欠债,无路可去的污泥成为污水处理厂身上的沉重包袱。绍兴水处理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污水处理厂之一,每天产生污泥1500吨左右,每年堆放占地250亩,年处理费用高达1亿元。

自主创新污泥焚烧发电值得推广

目前世界上有卫生填埋、生物堆肥、再发酵沼气发电、干化焚烧等多种污泥处置方式。为了避免污泥中含有的重金属等污染成分通过肥料-瓜果蔬菜-食品的途径进入人体,日本、欧洲等地一般都采用高温焚烧方式。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一些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用国产设备进行污泥焚烧发电,有效实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特别是其低成本优势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江苏省常州市2003年起试验利用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城市污泥。公司生产计划部部长马欣说,到2005年10月,常州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200至250吨的污泥实现了全量焚烧,焚烧仅产生少量灰渣,可用于水泥厂做粉煤灰或制砖。他们依托电厂现有的锅炉将脱水污泥掺煤焚烧,既不用建造单独的干化焚烧设施,又不需配置单独的运行管理人员,这一技术获得了两项国家专利,综合运营成本约为100元/吨,不足欧洲技术的1/3。而常州曾计划在郊区建设污泥专用卫生填埋场,测算出每吨污泥填埋成本达200至300元,而且专用场地仅可使用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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