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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9日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四、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接受紧急救援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每个季度项目部必须进行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必须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应急救援人员参加,演练结束时及时进行总结。业余消防队成员消防演练必须每月进行一次。

  五、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六、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分公司、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生产办公室和公司总工会;

  重伤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公司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路途比较远确实无法赶赴现场时,应立即委托临时代理人进行指挥活动,并应在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公司应在8小时内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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