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书的编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4月27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010-61592091-2164 或010-61592091-2255

    公司传真:010-61592094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 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公安(2000)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