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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05日


  十一、现场医疗救护
  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
  1、各现场应建立抢救小组,每个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
  2、对于高处坠落、骨折人员不能随意搬动,要用担架、模板等搬运;对于气体中毒、窒息伤员,应尽快进行通风,让其呼吸新鲜空气;对发生化学中毒的病人,应在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才能根据中毒和受伤程度转送各类医院。
  3、在职工医院和卫生所抢救室应有抢救程序图,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每一步抢救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十二、社会支援
  企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救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十三、训练和演习
  要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有关规定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订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例:

  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负责人组成。市指挥部成员名单、专家组名单、应急救援设备详见附表一、二、三。(略)
  市指挥部设在市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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