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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03日

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预防和控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下属各项目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业主、租户、公司各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项目园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目标

2.1普及各类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2.2完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传染病事件不在园区区域内发生或蔓延。

3.工作原则

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业主、租户、公司各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2依法发展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发展;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区卫生防疫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项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5.组织发展

项目在总公司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常态发展下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突发性传染病事件日常防治工作。突发性传染病事件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

主要职责如下:

5.1在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项目内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5.2监测、汇总和收集项目内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项目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项目内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

5.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 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爆发。

5.4指导、落实并督查项目内防治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5.5总结项目内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5.6根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内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6.突发事件预防

6.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项目内卫生工作的领导和发展

6.1.1项目内的卫生防疫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项目内各员工的职责考核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6.1.2项目内经常对食堂、工作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2增加项目内卫生投入,切实改善项目内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项目内将安排必要的经费,按标准切实改善项目内现有卫生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6.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项目内卫生规范化发展。

6.3.1项目内集体食堂必须向区卫生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对患有“五病”(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离。

6.3.2加强项目内生活饮用水的发展,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3.3加强厕所卫生发展,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3.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为业主、租户、各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6.3.5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6.3.6相关实验场所应当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发展,防止因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6.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各人的防病抗病能力。

6.4.1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业主、租户、各员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6.4.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个人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6.4.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业主、租户、各员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业主、租户、各员工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6.4.4督促和组织业主、租户、各员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7.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项目内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7.1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监测系统,对因健康原因的“病毒”携带者由专职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7.2突发事件报告

7.2.1项目内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项目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

7.2.2严格执行项目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项目内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项目内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应立即向总公司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区、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公司行政发展部门报告。

7.2.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7.2.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总公司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8.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见第44页流程图)

根据《全国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市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上海市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项目内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8.1一般突发事件

项目内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8.1.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项目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项目内的疫情通报。

8.1.2项目内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8.1.3项目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8.1.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发展;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办公单元、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饭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8.1.5严格执行出入园区发展制度。

8.2重大突发事件

项目内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项目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8.2.1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2.2对个人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8.2.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项目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8.2.4加大进出项目的发展力度,控制项目以外人员进入园区。

8.2.5项目内根据情况,及时向业主、租户、各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8.3特大突发事件

项目内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8.3.1在市卫生防疫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封闭式园区发展,通知业主、租户、各员工可以适当安排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园区。

8.3.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相关人员外出必须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外出人员和去疫区返回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班。

8.3.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项目内不组织个人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项目内不安排员工外出;业主、租户、各员工的各项活动应暂缓进行。

8.3.4对办公场所、食堂、公共区域、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8.3.5项目内每日公布园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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