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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4月17日  ♡ 收藏本页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由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卫生室等人员组成反恐怖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醒师生注意加强自身安全,定期开展安全专题讲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学校反恐怖事件发生。

1.成立反恐怖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 燕(副书记  校长)

副组长:许伟(总务主任  工会主席)、柴华(副校长)、张秀国(副校长)

组员:谢保霞(教导处主任)、刘洪杰(教导处副主任)、程贯国(少先队辅导员)、刘燕(主任助理) 、刘书燕(卫生室室负责人)、 各年级主任

2.成立基本应急小组

(1)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赵燕、许伟

职责:在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 刘书燕、刘洪杰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柴华、谢保霞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并负责向新闻单位提供真实材料。

二、具体措施

1.外来的未经允许欲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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