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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农村安全文化建设

作者:毕占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19日

农村安全是我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安全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大农村安全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安全责任制,构建农村安全管理网络等。2006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我省农村安全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2007年4月底,我省济源农村安全工作现场会针对农村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2011年,《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对全省安全村镇建设的标准进行明确。可以说,我们在农村安全上下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看到,农村仍然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灾区,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农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究其原因,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但农民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原因凸显,究其根本,在于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的缺失。
因此,我们应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突出建设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深度,拓宽文化广度,增强安全文化影响力、吸引力和渗透力,努力营造起人人需要安全、人人维护安全、人人义务创造和保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一是要密切配合,创建农村安全“大宣教”格局。农村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良好的运行机制是确保其顺利开展的组织基础。因此,在农村安全文化建设中,我们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广泛发动,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牵头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服务保障、乡村配合实施、媒体积极响应、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安全文化建设新格局,树立大宣教理念,营造大宣教声势。
县乡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其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平安创建活动总体布局,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进。要加大对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以财政拨款、村镇及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农村安全文化建设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农村安全文化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教育,提高安全发展意识。引导乡镇企业、农民对安全文化的关注与热情参与,逐步提高农民的安全素质。
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在综合分析农村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加强对农村安全文化建设指导力度,并组织对农村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重点领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行政村(社区)作为农村安全工作的基层单位,是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的主阵地。要自力更生,积极行动,将农村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负责人,利用文艺演出、宣传册、挂图、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教育。
村镇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教育与培训制度,培育与发展企业独特的安全文化价值观念,将安全行为准则写入“员工手册”或“企业规章”,并纳入员工考核指标,作为奖惩依据,以此指导企业整体生产活动的开展。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发挥其信息传播、舆论监督、教育引导、解释沟通的功能与作用,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进程中去,推广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传播安全常识,推广安全文化,实施舆论监督,推动农村全员安全教育。
二是要以农村为主阵地,让农民唱主角。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利用外来力量是必要的,外来力量相当于“酵母粉”,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对作为主体的农民进行引导和刺激,激发其内在的自信、决心和创造性、主动性。因此,乡镇、部门要着力培养和激励“乡土艺术家”,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要积极扶持业余文艺队,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富有乡土特色的文艺活动,切实有效地推动农村安全文化建设,使农民不仅是农村安全文化的受惠者,更应该是农村安全文化的建设者,农村安全文化应让农民唱主角。
三是要方式方法灵活,确保工作扎实有效。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进万家”活动。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通过编印《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读本》等书籍,详细教给学生在学校、在家庭、在校外应具备的安全知识,要求学校、幼儿园将安全常识作为学校教学内容,通过组织学生画安全画、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深学生安全意识,再由学生当“小老师”,将安全常识向家长讲解,并让家长签字,写反馈意见,从面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氛围。从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开始,多个学生影响多个家庭,进而影响到全社会,使公众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安全行为规范。
要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农村”活动。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向农村赠送安全知识书籍、影碟、挂图等,广泛宣传农村建房、消防、道路交通、用电、用气、农机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日、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等时机,加大农村安全宣传力度。把安全知识融入相声、小品、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之中,组织安全文艺演出队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使群众在歌声、笑声中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动员大学生、文化战线职工、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安全文化建设,特别是创造条件吸引大学生参与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大学生志愿者群体潜力大、成本低、效率高,让大学生在农村安全文化建设中既找到自己施展才能的位置,又可有所贡献。
四是要突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减少涉及农民工的生产安全事故。农民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13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达到2.6894亿人,采掘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近80%,建筑业中占从业人员的71%,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而在采掘业和建筑业安全事故中,农民工伤亡相当严重,据统计,2005年全国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5218起,死亡8280人;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75%以上。煤矿事故中的“五子登科”现象:“老板捞票子,农民死儿子,地方出乱子,政府当孝子,干部摘帽子”,说明煤矿事故中死亡的主要是农民。在加工制作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频繁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工致残人员有70多万人,其中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在乡镇企业中,83%的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职业危害,30%的工人接触有害物质,60%的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十分严重,因疲劳作业酿成的工伤事故也时常发生。因此,提高农民的安全文化素质,是强化社会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根本途径。
我们必须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农民工集中输出的村镇,建立合格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的原则,采取办学多样化、内容实用化的形式,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阳光工程”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培训责任,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效果。逐步建立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持证上岗与就业准入制度;要突出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农民工的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对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源头上为农民工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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