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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轧钢厂棒材车间“10.11”其它伤害事故分析处理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0日

一、事故经过:
2014年 10月 11日5:05,九钢轧钢厂棒材车间精整甲班精整工胡忠明、精整操作工闻群雄在棒材B线精整输送地辊旁正常收集钢筋作业,胡忠明负责现场挂牌、吊运,闻群雄负责就地开关箱开操作。在胡忠明对钢筋挂完牌后直接行走通过输送地辊时,操作工闻群雄在未现场安全确认的情况下盲目起动输送地辊,导致胡忠明右脚被地辊上输送过来的一捆钢筋挤伤,造成右脚踝关节移位。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精整工胡忠明本人现场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冒险通过正在运转的输送地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精整操作工闻群雄开启输送地辊时在前方视线被阻挡,未对启动设备运动周围进行安全确认便盲目起动设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事故现场输送地辊旁有一安全过桥,因一周前被损坏后一直未恢复,设备本质安全存在不足,现场安全设备未及时恢复,导致现场作业人员冒险跨越输送地辊易被挤压伤害。
2、轧钢厂棒材车间、班组对人员跨越输送地辊时安全可靠性缺乏重视,也未对该区域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轧钢厂厂部、棒材车间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现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不够,对隐患整改的及时性检查、督导不力。
三、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1、轧钢厂应杜绝员工违章跨越输送地辊的行为,提高《精整工作业指导书》中8.7条:“生产时禁止在开动的设备上行走”。和8.8条:“在钢筋的运输、分类、打包过程中,站位要得当,指挥要准确,时刻要保持上、下工序的协调”的作业指导的针对性,组织危害排查,使每一个精整工都清楚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和相对应的控制措施。
2、轧钢厂应严格落实《岗位通用作业指导书》中第15条:“开动各种设备、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各种部件是否完好、周围是否有人,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使用”的规定,禁止冒险和野蛮作业。
3、对现场输送地辊开关操作箱进行移位改造,对钢筋输送地辊区域制作安全护栏,对作业平台进行修整、更换,禁止作业人员直接从输送地辊上方通过、跨越。
4、轧钢厂各车间、班组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此次事故案例学习,加大对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隐患整改的及时性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责任划分与处理意见:
根据《轧钢厂2014年安环考核细则》第2.4条,依据《九钢公司2014年安环管理专项考核办法细则》第12条重复性事故加倍处罚如下:
1、精整工胡忠明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考核500元。
2、精整操作工闻群雄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考核500元。
3、棒材车间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扣罚李文彪2000元,副主任范家勤、晏波各1400元、车间安全员何军1000元。免去易林大班长职务、免去刘福祥值班长职务。
4、分厂安环科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扣罚分厂挂片安全员郑立400元,安全科长彭飞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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