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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大义乡岸金红星联办矿“9·5”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26日

   矿井主要充水来源为浅部的老窑积水及砂岩风化裂隙水渗入井下,随着煤层顶板受采动影响,局部产生裂隙,地表水、老窑水可通过裂隙渗入井下,随着开采范围和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涌水会逐步增加,综合矿区原有资料预测矿井开拓后正常涌水量为21 m3/h,最大涌水量为30m3/h,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裂隙充水矿井类,属简单类型。

    矿井排水方式:采用一级排水,主井辅管。-137m水平井底车场水泵房装有2台型号为D46—50×8流量为46m3/h水泵,扬程400m配90kw型号为YBK2—280M—2煤矿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电磁起动器(型号QJZ—400)另有1台备用水泵,型号D25—50×7、扬程350m,流量25m3/h。配套电机型号YB2—250M—2功率55kw。沿主斜井辅设二趟φ89—4.5的无缝钢管到地面。设内外水仓,长度90m,容量350m3。

    矿井尚未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在地面安装了2台3L-10/8型空压机,电机功率为65KW。采用Φ89×3.5无缝钢管送至-137m水平。

矿井在地面设有水池,井下主要进风巷、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兼做消防水管,水源充足。

    煤矿与衡阳市矿山救护中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矿井安全管理机构:设矿长1人(胡召官),负责矿井的全面工作;设生产技术副矿长1人(谷应华),负责工程布置、开拓部署、产量等工作;设技术负责人1人(朱伯文),负责测量、采掘工作面技术管理;设安全副矿长1人(胡金平),负责井下安全工作;并下设3个带班长轮流负责带班下井,负责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管理。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为-137m水平北大巷3石门掘进工作面。-137m水平北大巷布置在71煤层的底板,距71煤层垂距约3~5m。工作面掘进了约10m就揭露了71煤层。该事故地点周围平岩巷内褶皱发育,沿煤平巷顶底板起伏较大,煤层呈鸡窝状,尖灭现象明显,煤层较松散。沿煤上山及沿煤平巷顶板为灰黑色粉砂岩,较破碎。

    石门揭露煤层处及沿煤平巷断面形状为梯形,杠四方栌加强支护。木材规格φ100~120mm。该事故工作面通风采用7.5kw高压离心式风机,风机出口至-137m水平运输石门为φ200m化纤风筒再接塑料胶管(φ150m)再接帆布风筒至工作面。局扇安装在距-137m水平井底车场10处的进风流中。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8年9月5日15时30分,带班长周作球组织召开进班会。在上一班作业人员把井下工作面情况向当班作了介绍后,周作球安排8人下井到2个作业地点作业,其中-137m水平南大巷2石门71煤层煤掘上山4人,-137m水平北大巷3石门掘进工作面(事故地点)4人。15时40分左右,安排去-137m水平北大巷3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的大工周作想、周孚传(死者)、小工蒋诚、蒋新华4人开始下井,16时30分左右到达工作面。大工周作想、周孚传负责架棚、抬栌,小工蒋诚、蒋新华负责推车。因工作面刚揭穿煤层,正准备沿煤做平巷,带班长周作球下井后立即到该工作面检查,要求大工周孚传和周作想要及时进行支护,保证支护材径在120mm以上。约18时,带班长周作球再次到该工作面检查,并在工作面停留两个多小时。20时30分,周作球觉得工作面顶板正常,在周孚传等人正准备架第4架棚时,周作球便安排周孚传等人架好第4架棚后要及时进行抬栌,然后离开了工作面。22时20分,周孚传正在工作面挡头架设第4架棚,周作想在后边6米处砍料做抬栌支护,小工蒋诚和蒋新文正推车去井底车场,由于煤层松软,已架好的棚子上方又空顶1m多高,突然顶板来压,垮塌了4~5吨煤和少量矸石,压垮了新架设的2架棚并将正在工作面挡头架棚的周孚传压埋。事故发生后,周作想立即到主井底车场打电话向地面报告,并让蒋诚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班带班长周作球汇报。带班长周作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救,22时50分,经奋力抢救,周孚传被抢救出来。23时10分,周孚传被运出地面并立即送往耒阳市人民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周孚传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五、事故性质及原因

   (一)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

    1. -137m水平北大巷3石门掘进工作面区段褶皱发育,煤层极不稳定,松散易垮落,煤层顶底板起伏较大,顶板为粉砂岩,易碎,抗压强度较低,稳定性差。

    2. 已架棚的棚顶上方空顶约1.5m高,未及时接顶。

    3.作业人员忽视安全,明知已空顶,在未及时接顶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三)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石门揭煤时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

    2.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保、互保能力差。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 煤矿要认真执行煤矿监察监管部门指令,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一律不得组织生产。

    (二)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必须编制《作业规程》,石门揭煤过程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工人必须进行72小时的入井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对在职职工必须进行定期轮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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