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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天祝隆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12”瓦斯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28日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天祝隆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祝县炭山岭镇东拉沟口,矿井行政隶属天祝县炭山岭镇管辖。该矿井始建于1993年,1996年10月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该矿现为股份制企业,由徐渊、谢海发、施昌树、武东善等4人合股经营。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6200000820027,有效期至2017年5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证许字【2008】X221Y2,有效期至2010年9月30日;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6206230232,有效期至2010年9月;营业执照:证号620000200009081,有效期至2010年9月;矿长徐渊持有矿长资格证证号为0888号,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为甘A050302225。

  矿井井田内煤系地层为中下侏罗统,含煤三层,中层煤为可采煤层,平均厚度3.22m,沿走向变化较小,煤层结构复杂,夹石较多,煤层倾角16~20°。

  矿井2007年“三项鉴定”结果为:CH4相对涌出量9.01m3/t,CO2相对涌出量9.30m3/t,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

  矿井采用反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巷式高落法开采。矿井现有主井、风井两条井筒,主井进风,风井回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机械抽出式,风井安装两台FBCZ-№9.0/15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井下局部通风采用JBT52-2型局扇,抗静电、阻燃风筒通风。

  矿井通风情况:2009年3月1日测风主井进风量377m3/min、2440运输巷风量385.6 m3/min、2550总回风巷风量443 m3/min、风井回风量449m3/min。井下主要进风、回风巷道中均无风门等通风构筑物。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第一上山巷道于2008年12月中旬冒落,风路阻断,该矿在第一上山巷道外约8m处开掘第二上山沟通风路,掘进过程中,由架设在2470水平顶板巷内的5.5Kw局扇向工作面供风。

  矿井已安装瓦斯监控系统,井下分别在2440环形车场以里运输巷内、2470水平一台溜子道机头处各安设1个甲烷传感器;在风井口安设有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及风速传感器各1个。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未安设甲烷传感器。

  截至事故发生时,该矿未通过天祝县复产验收恢复生产,而于3月11日夜班第一次安排工人进入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第一上山巷道作业。

  (二)事故地点概况

  根据救护队救援报告反映,技术分析及调查取证判断,事故发生在该矿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爆源地点为2470水平第二台溜子道第一上山内。二台溜子道为梯形全煤巷道,上宽1.7米,下宽2.3米,高1.8米,采用木棚支护,棚距1.0米。第一上山巷道上、下口处已冒严,冒落区内有大块冒落煤矸;第二上山巷道口处风筒有烧焦痕迹,以里风筒被落煤埋压;两条上山除第二上山下口处有几架木棚支护外均未支护。

  (三)安全监管情况

  天祝隆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春节停产放假后,于2009年2月13日向天祝县煤管局上报了复工维修申请,天祝县煤管局2月16日以天煤管发[2009]07号文件批复,同意矿井按提出的维修内容从事井下维修,并提出相应要求。该矿整改维修工作完成后,于2月23日向天祝县煤管局上报了请求复产验收的报告,天祝县政府2月26日组织验收工作组对该矿检查,发现其井下存在问题较多,要求该矿继续维修整改。

  2009年以来天祝县煤管局及炭山岭煤管站于2月13日至3月5日共对该矿检查7次,分别下发了检查文书,要求该矿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和事故类别

  (一)事故经过

  2009年3月11日夜班,带班副矿长郭君安排三个班共25人下井作业。20时左右,第一班由火兴文带领陈德龙、陈德元、李香珊、朱延清、种登元等6人入井到副井二级下山联络巷维修架棚,至3月12日0时30分左右6人工作结束后升井。

  23时30分,由郭君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安排第二班由刘灵带领刘金山、赵泉、董连刚、李国玉等5人在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清理落煤;第三班共9人分成3个组在2440运输平巷3个掘进面作业,赵峰带领王启胜、朱学勇3人在1号面,赵兴述带领陈仲军、陈秀义3人在2号面,李中维带领陈海明、任文全3人在3号面;安排运输工牟七三、吴泰山在2440运输平巷推车运输。并安排了瓦检员陈泽春负责2470水平刘灵班的安全和瓦斯检查,安全员王学强负责2440水平的安全检查。

  班前会后,赵峰领取了9kg炸药、20发雷管;赵兴述领取了6kg炸药、20发雷管;李中维领取了9kg炸药、40发雷管;刘灵班未安排爆破任务,未领取炸药、雷管。23时40分各班人员相继入井。跟班副矿长郭君于23时50分由副井入井,下井后依次检查各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与瓦检员陈泽春一起检查了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内的瓦斯和安全情况,未对第一、第二上山巷道内的情况进行检查,就一个人下到2440水平。

  工作过程中,陈泽春于12日凌晨约2时10分到2440水平向李中维借走10发雷管,并从赵峰处拿走3kg炸药,到2470 二台溜子道第一上山处理巷道内冒落的大块煤矸。凌晨5时4分,当郭君行至2440运输巷环形车场口25kw绞车处时,听到一声闷响,随即巷道内布满黑色烟尘,井下发生了瓦斯爆炸。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郭君带领运输班工人去往2470水平溜子道查看,行至人行上山(软梯)口时,感觉温度较高,再未进入,随即返回2440运输巷环形车场。同时,地面监控系统也于5时4分报警,显示总回风CO浓度为999ppm,显示总回风瓦斯浓度为1.58%。监控系统操作员向矿长汇报了情况,电话通知井下撤人。郭君随即带领井下工人升井。

  经地面清点人数后发现,在2470水平二台溜子道内工作的第二班刘灵、刘金山、赵泉、董连刚、李国玉等5人和瓦检员陈泽春被困井下。该矿立即打电话向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救护中心天祝中队求救并向天祝县有关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救护中心天祝中队接到救护中心救援指令后,调集三个救护小队于7时45分赶赴事故矿井抢险救灾,对井下灾区进行侦查。8时33分入井侦查到2470水平溜子道内CH4浓度为0.30%,CO2浓度为0.1%,CO浓度为0,O2浓度为19.0%,温度25℃。由于瓦斯爆炸导致2470水平一台溜子道巷道有冒落,救援人员积极疏通。于15时10分搜救人员在2470二台溜子道内发现了6名被困人员,已全部遇难。经救护队员和该矿职工的共同努力,于21时30分将本起事故中遇难的6名矿工尸体全部搬运出井,救援工作结束。

  (三)善后处理情况

  天祝县人民政府配合矿方与遇难人员家属共同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家属情绪稳定,6名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已于3月17日全部处理妥善。

  (四)事故类别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瓦斯爆炸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工种    籍贯       到矿时间    安全教育情况

  陈泽春    男    汉     43    瓦检员  甘肃古浪    2003年3月    本矿培训

  刘  灵    男    汉     40    采掘工  内蒙古赤锋  2009年3月    未培训

  刘金山    男    汉     42    采掘工  内蒙古赤锋  2009年3月    未培训

  赵  泉    男    汉     55    采掘工  内蒙古赤锋  2009年3月    未培训

  董连刚    男    汉     36    采掘工  辽宁建平    2009年3月    未培训

  李国玉    男    汉     44    采掘工  内蒙古赤锋  2009年3月    未培训

  (二)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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