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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30日

一、事故经过

2008年9月29日22时20分,某电厂翻车机对入57节煤车,集控运行人员通知调运班煤场管理员康×安排某外包人员采样。22时30分,采样人员郭××采完第一节煤车时,在第一节往第二节车厢跨越时踏空(左脚踩到右脚鞋带,右脚没有迈出,两节车厢距离800mm),郭××趴在第二节车厢上,造成左肋骨轻伤。

二、原因分析

(1)工作中图省事,车厢之间直接跨越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样人员郭××由于长期从事此项工作,思想麻痹大意,自身防护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燃料运行部煤场采样的安全管理存在死角,对采样工作存在的危险点分析预控不力,部门对外委队伍人员工作过程监督管理不到位,为事故的发生开了方便之门。

(2)煤场采样管理人员对外委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对采样缺乏必要的工作指导,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缺乏认识。

(3)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采样人员流动较频繁,且没有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4)采样人员郭××个人防护意识不强,防护用品佩带不全,属于习惯性违章。

四、防范措施

(1)严禁采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直接跨越车厢,必须从车厢扶手爬梯依次上下。

(2)在夜间采样时,采样人员必须佩带手电筒。

(3)运行人员在通知采样时,如一列煤车中间有空车时,应及时通知采样人员为第几节车厢有空车,防止人员踏空,造成人身伤害。

(4)燃料运行部每月对外委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并组织外委人员学习有关输煤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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