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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厂五车间“3•7”安全事故的处理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19日

一、事情经过
2013年3月7日下午2:00左右,五车间高线精装班员工叶凤庆在高线分钢辊道处备件修复区进行万向节吊装下放作业过程中由于万向接头突然向地面垂落,造成其左手中指、无名指被挤压伤。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叶凤庆在吊运万向节下放落地之际,直接用手去摆正万向节接头时,万向节接头突然向地面垂落,叶凤庆因左手放位不当且闪避不及,左手指被万向节与地面之间挤压致伤。
(二)、主要原因
根据对现场情况的勘察分析,行车在下降过程中存在速度过快的现象(水泥地面由于万向节两头落点形成了小坑洞),叶凤庆由于未使用工具操作,加上缺乏对万向节接头突然会向地面垂落的判断及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直接用手去摆正下降中的物件,导致了手指压伤事故的发生。
(三)、间接原因
1、叶凤庆未与检修作业票上作业互保人建立作业信息沟通(互保人刘宗伟不知道班组有此项任务派工),就进行单独作业,未执行真正的作业联保、互保。
2、经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讨论分析,车间、班组在对叶凤庆的班组转岗上未及时进行员工转岗教育。同时未切实履行现场安全检查、督管,班组在派工流程上存在不按规范执行漏洞,以致于对此类单独作业现象不能做到有效的制止、纠正,无形中纵容了员工习惯性违章(不安全行为)的形成,同时也是形成各员工之间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责任感缺失的又一因素。
三、防范措施
(一)、车间、班组以本次事故为教训,结合所暴露出的问题点,认真组织举一反三的全员学习。
(二)、车间、班组加强对违章(不安全)行为、作业规范操作行为的检查、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促进安全员现场检查及职能发挥,有效的杜绝违章及不规范操作现象的发生。
(三)、车间、班组加强与行车操作工的沟通,切实做到作业信息沟通及联保互保实际、有效。
四、责任划分与考核
根据《九江萍钢钢铁公司维修厂目标经济责任状》规定,经厂部研究决定,对此次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当事人叶凤庆作业过程中对风险排查不到位,单独作业且操作不当导致受伤,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考核500元;
(二)、精装班副班长陈军华负班组安全分管责任,车间内部免职警告一次,考核400元;精装班班长孙秀峰负班组主要管理责任,车间内部免职警告一次,考核500元;考核维修五车间精装班1000元。
(三)、五车间对班组实施作业过程缺乏有效的检查和督促,负车间主要管理责任。涉及考核如下:
1、考核五车间主管高线片副主任孙海波1000元、车间兼职安全员骆新琪300元。
2、考核五车间主任邓发明800元。
(四)、厂部挂靠安全员杨志华连带考核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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