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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挤伤手指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7日

 

企业名称
西北铝加工分公司
发生事故时间
2003 年 6 6日
伤亡人数
轻伤1人
生产过程
铝加工
直接经济损失
0.5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经过:
2003年6月6日8点40分左右,压延厂板带车间板带纵剪机组在生产完1.0毫米×140×C板片卸卷时,曲某在卷取侧,用手扶一木方在带卷与推料之间辅助卸卷。因曲某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辅助卸卷木方与卸料悬臂托架形成剪刃将其左手无名指第一节挤伤。经医院诊断,曲某左手无名指第一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1.设备有缺陷。
2.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压延厂800元,由压延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防范措施:
1.对1400毫米纵剪机卸料推板进行改造;
2.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操作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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