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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光机落水 操作者触电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1日

       一、事故经过 2000年8月5日上午10时,某单位在孤岛至孤北电厂输气管线施工中,发现第28道焊口固定点断裂,需要新修复组对,施工人员随即将50KV活动发电机(型号12XV-50-4),从第25道焊口往前拖30m到28道焊口处,拽拖过程中,放置在发电机上的角向磨光机(南韩LG公司1999年10月生产、125mm 220V-50/60Hz、3.5A、750W、铝合金外壳、三相插头)掉入施工现场泥水中,整个磨光机被泥水浸湿。后经烘干处理,在未做测试情况下,电焊工刘某戴电焊防护手套,持磨光机对焊口处进行打磨,打磨完焊口底部后放下磨光机,去取电焊面罩和焊把,站在旁边的电工于某手戴普通防护手套去拿磨光机时触电倒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
1、手持式磨光机掉入泥水后,未做全面彻底处理并测试,通电后外壳带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配电箱既没接地,也没装漏电保护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启示 1、本案例是一起管理责任事故。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第5.6.1条规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用电安全导则》第4.16条规定"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象手持磨光机这样的小型设备,在实际施工中,往往无法接地的安全保护就是漏电保护器。正因为没有漏电保护器,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失去了安全保护屏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中石化生产安全》等规章制度,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做到"三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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