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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登带电间隔引弧感电造成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1日

 一、事故经过

  6月9日,富拉尔基第二发电厂变电班按计划进行110kv外母线、互感器的瓷瓶清扫工作。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时,运行工作许可人指出,工作负责人变更了,重新签发工作票。原来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程XX因家中有事,没上班,改由王XX担任。王说领导都开会去了,找不到人,我就替程签了吧,并在工作负责人栏内签了程XX的名字,工作许可人也没表示反对。就这样双方办理了工作许可手续。

  8时20分,工作负责人王XX带领工作组进行变电所工作。开工前,王交待了此项工作的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并着重强调了羊角绝缘子不能擦,因为一侧有电。但这个交待并没有引起所有工作人员的重视。工作正式开始。

  8时29分,在110kv二钢线外隔离开关处突然放电起弧。工作负责人王×正站在110kv母线的北侧,听到放电巨响,并伴有喊叫。就见一团火光从110kv外母线南侧平台掉下,另几名工人赶到,将感电并起火的潘XX身上的火扑灭。立即送医院抢救,但终因潘伤势过重于当天晚间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此次检修工作开工前,临时更换的工作负责人虽向全体工作组人员做了安全交待,并特别强调“羊角瓷瓶不能擦”。但工作人员潘XX并未给予高度重视。工作负责人分配她擦二富线的立瓶,但她没核对清设备名称误登上运行中的二钢线间隔的A相立瓶构架。由于左手拿着湿抹布引起放电,衣服起火。从7.5m高处坠落。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潘工作中不注意听工作负责人作安全讲解,又不核对清楚设备名称造成错登设备,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这次事故暴露出检修工作组织的不周密。事先安排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组成员都发生了变更,本应重新签发工作票,但因为车间领导去开分就没重新办理。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票所要求布置的安全措施不完善。如工作地点没有用围栏围上,工作地点带电的运行设备没有悬挂警告标志,或将其用围栏围在工作地点之外。就其工作票本身来看,没有起到保障作业者人身安全的作用,所以这份工作票是不合格的。

  (2)这次工作除工作负责人王XX是当然的工作监护人外,没再另设其他监护人。这样使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失去有效监护。这对部分停电且较大工作范围来说是很危险的。

  四、防范措施

  (1)凡工作范围较大,又是部分停电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必须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实行有效监护。

  (2)应认真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工作地点的运行设备,保留带电的部位,应与检修设备用围栏隔断,悬挂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3)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变更,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工作票。

  (4)认真开展作业前的危险点分析,宣读完工作内容、作业范围、讲解邻近带电部分,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提问,使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都清楚工作内容、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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