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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于停电范围不当,导致人身触电重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9日

一、事故简况
4月21目22时40分,l10kV高坝子10kV高桥线911号断路器过流保护动作跳闸,重合不成功。调度值班人员通知线路班长武××,对该线路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发现l号杆支线引流线三相全断,2号杆最下层(10kV高化线921号线路)中相瓷棒绑扎线脱落。由于天黑,情况又较为复杂,安排在第二天一早进行处理。并于当晚准备了相应的导线、验电器、接地线等工器具。4月22日武××安排汪××、周××(伤者)两人负责2号杆(其实为仍带电运行的10kV高化线)瓷棒绑扎线处理(汪××监护,没有交待相应的停电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等)。9时20分,两人到达工作地点后,汪××向周××交待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带好验电器以及工作慢一点。交待完后汪××到街对面监护,周××沿方杆扶梯向上爬,准备穿越10kV高化线时,导致10kV对其手臂和安全帽放电,从高处(12m左右)坠落至下面的树枝上后,摔倒在地,立即将伤者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在当日下午,应家属要求,将伤者至××武警医院医治。入院诊断伤者为轻度电灼伤。5月8日,因伤者出现血管系统破坏,并逐步出现左手干性坏死,××武警医院对其进行了左手腕截除手术。至此,伤者由轻伤转为重伤。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工作负责人对配电网络不清楚,现场踏勘不认真,误认为同杆架设线路(10kV高化线)为已停电线路,致使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点时触及带电线路。
(2)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安全意识极其淡薄,作业时连最基本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都不实施,不验电就进入作业点。
三、防范措施
(1)加大对违章的处罚力度。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结合本次事故发生的特点,界定什么情况下是事故处理,并明确有关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具体要求。
(3)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确保作业全过程监护到位。
(4)作业前认真进行勘察,做到熟悉配网运行情况、熟悉现场设备情况,掌握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停电、带电情况。
(5)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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