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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农电人身触电事故的若干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7日

一、案例
1.2004年某月,某陶瓷企业某检坯工(女)在机器操作中突然晕倒,失去知觉,在旁边的另一个检坯工跑过来想扶住她,结果有电击麻痹感觉,女工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事后经检查,女工系触电身亡,脚趾处有触电的痕迹。推测死者在事故发生时穿一双塑料拖鞋,大脚趾碰到了用电控制箱底边的外壳上,用电控制箱外壳没有保护接地,周围地面也很潮湿,控制箱内部绝缘破损发生漏电,使设备外壳带电,导致人身触电。
2.2006年某月,某厂工人在釉水池中接触了漏电的潜水泵触电身亡,另一名工人发现他倒在釉水池设备旁边,伸手施救,也触电身亡。经现场检查测试,发现潜水泵内部绝缘破损发生一相线碰外壳,测得釉水池中水面对地面的电压达到202V,潜水泵电源没有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人员进入釉水池没有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导致触电死亡。另一名工人因缺乏电气安全防护知识,盲目施救导致触电死亡。
3.2005年某月,某厂两个电工到现场修理电动机,虽然断开了总开关(在另一个较远车间内),却没有关闭现场的分开关便开始修理工作,中途一位电工因事离开,第二天早上发现另一位电工在现场触电身亡。经检查,总开关在合闸状态,现场三根导线头裸露在外,地上潮湿,电工脚穿拖鞋,导致触电死亡。
4.2006年某月,某施工人员在10kV线路杆塔上工作,因用户返送电导致触电身亡。经检查,该施工人员在工作前,已断开10kV线路首端开关,但没有断开附近用电变压器的高压跌落熔丝,同时在工作地点挂接地线时只挂了二相,没有挂三相,而且接头松动,接触不好。而附近某施工企业的自备柴油发电机没有按要求装设双向切换开关,当10kV线路停电后,该用户开启自备柴油发电机,因操作不当,通过施工变压器低压侧向10kV侧线路返送电。而施工人员的三相接地短路线也没有接好,起不到保护作用,致使线路工发生人身触电死亡。
二、原因分析
根据上面的几起案例及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总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下面几个方面:
1.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前没有认真做好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违反用电现场安全防护要求。涉电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中着装不符合防护要求,企业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
3.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健全。电气设备外壳没有安装保护接地装置,用电设备没有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用户自备发电电源没有装设双向切换装置;
5.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用电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6.现场环境潮湿,用电设备陈旧,缺乏电气设备缺陷检修制度,设备存在绝缘缺陷没有及时维修。
三、预防措施
电力是一项技术密集、操作要求严格、规程制度健全的行业。预防农电人身触电事故发生,必须以人为本,增强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循电力使用的客观规律,做到科学用电,安全用电。
1.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实施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10kV及以下的农电用电人员来说主要要求是:
(1)要按计划实施工作步骤,工作前应填写工作票或工作任务单,并制订安全措施,严格工作许可制度;
(2)工作时,现场至少要有2个人,1人操作,1人执行监护,并严格监护制度;
(3)检修设备时执行停电操作,应把各环节的电源都断开,要求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断开开关和闸刀。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载侧刀闸—电源侧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在倒闸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对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的检修,应从高低压侧两方面断开电源,并取下高低压熔丝;在车间电气设备上检修,应断开开关和闸刀,如果开关离检修现场较远,则必须采取措施(如把开关锁住,挂警告牌或派人看守),防止其他人员误合闸。同时,断开总开关后还要断开现场开关;
(4)验电、挂接地线。验电应使用电压等级相符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当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防止工作中突然来电,这是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唯一安全措施,因此三相接地必须可靠良好。三相接地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使用截面积大于25mm2并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作成套接地线;
(5)悬挂标示牌,在断开的断路器、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6)严禁约时停送电。
2.严格执行各项电力安全规程规范中的安全防护规定。
(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第31条、32条对工作人员的下列着装规定: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和袖口必须扣好,防止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遭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潮湿的地方进行工作,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垫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2)要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第5.3条规定: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绝缘靴、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绝缘棒、安全带、安全帽、绝缘工具等)。
工作服、电工个体防护用品是电工在工作中预防人身触电的不可缺少的安全用品,必须正确使用。各企业的领导要关爱职工生命,为职工配齐工作服和电工个体防护用品。
3.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因绝缘破损或其他原因使外壳带电触及人身,必须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称保护接地,可以减少人体的接触电压,保护人身安全。《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一般末级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如下:
(1)家用电器、固定安装电器、移动式电器及临时用电设备≤30mA。手持式电动器具一般场所10mA,特别潮湿场所≤6mA。末级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分断时间,当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为0.2s,2倍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为0.1s,5倍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为0.04s。
(2)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用电器及线路绝缘电阻应满足平时的漏电电流小于剩余电流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50%。
(3)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场所应防潮、防尘、防振动、防强电流和电磁元件的干扰。
5.防止用电企业的自备发电装置向系统返送电,《用电安全导则》(GB/T138769-92)第4.28条规定: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第5.35条规定:凡有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户,在投入运行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协议,必须装设在电网停电时防止向电网返送电的安全装置(如联锁、闭锁装置等)。
用户自备电源向系统返送电,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已有多起,所以用户的自备电源和电网电源之间必须正确装设切换装置和可靠的联锁装置,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自备电源均无法向电网返送电。自备电源和电网电源必须采用“先断后通”的切换方式,用户拥有两台以上自备发电机电源时,应实行“内部多台并车,一点切换”的方式。其接线方式,操作规程应符合电力行业的规程要求,并经电力部门审批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当需要进行低压带电作业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8.11.2条规定:应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分应采取绝缘包扎。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眼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严禁使用搓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同时《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第5.12.3条规定:应使用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7《.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就电工作业人员的素质和用电设备的管理及现场环境有如下的规定:
(1)5.1条电工作业人员经医师鉴定没有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并应具备用电安全,触电急救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5.2条电工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3)4.8条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的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线路上放置和悬挂物品;
(4)5.6条电气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和试验,禁止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装置投入使用。
8.电力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用户的用电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
各用电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求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取得相应的电工从业许可证,以提高职工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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