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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7.7”一般淹溺事故调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6月13日

2014年7月7日16时50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150591.23元。事故发生后,花都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并已审批结案。现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4年7月7日14时30分,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公司”)项目经理吴才坚带领防水施工人员陈海平、姚秋雄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工地后浇带集水井西南2号井进行防水施工。约16时50分,陈海平、姚秋雄一起在井内自上而下贴防水卷材,姚秋雄处于井中靠上一点的位置,陈海平处于井中靠下一点的位置。在贴卷材的过程中,陈海平跌到井底,吴才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井欲对陈海平进行施救,因井内施工场地狭窄,井壁和脚手架坚硬,且无通风换气及照明设施,井内闷热昏暗,导致其失足坠落井底后昏迷。经现场救援,吴才坚、陈海平被救援人员从井底救出,吴才坚因吸进大量的水和淤泥造成窒息,经现场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陈海平意识清醒,被送至广州民航医院救治后康复出院。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陈海平在集水井靠下方进行后浇带防水层施工时因环境性缺氧突然昏迷。吴才坚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盲目进入集水井内施救,导致其失足坠落井底后昏迷,由于其昏迷时面部朝下,被井底约10厘米左右深的积水淹溺,最终导致溺毙。

(二)间接原因

1、事故当事人未履行作业安全检查。东方雨虹公司项目经理吴才坚未取得“平安卡”,不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吴才坚在工作前未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未确认安全后就组织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前,未检查所需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未检查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就安排施工人员进入集水井施工作业。施工人员陈海平未取得“平安卡”,不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未佩戴和使用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集水井施工作业。

2、分包单位组织安全培训不到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东方雨虹公司未为吴才坚等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后浇带集水井施工现场未设置照明设备;井内空气不畅,工人在井坑内进行施工作业时,未采取通风、排气措施。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标志、标识,未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事项告知从业人员。

3、总包单位未消除事故隐患。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在集水井施工现场未能做好安全防护及通风措施,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未保障施工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明显、保持完好。未能督促东方雨虹公司按照规范为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监理单位未消除事故隐患。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当天未能发现及制止吴才坚等人违规施工的行为,未能督促东方雨虹公司按照规范为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未采取措施消除该事故隐患。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单位责任

1、东方雨虹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安监局对东方雨虹公司处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

1、吴才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吴才坚已在本起事故中身亡,故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

2、陈海平、姚秋雄行为违反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导致其发生轻伤事故。建议由东方雨虹公司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对陈海平、姚秋雄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事故调查组备案。

四、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一)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督机构应准确把握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强化监管,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监督手段,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施工各方执行有关标准,严把施工质量与安全关口。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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