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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2021.1.23”溺水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4日

2021年1月23日16时50分,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禹会区淮河路金域蓝湾小区南门(西侧向北约30米处)进行通信管道顶管作业孔施工时,1名工人失足落坑溺水死亡,另1名工人施救溺水死亡。

为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禹会区政府有关同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2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24日,住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果园路288号B区,法定代表人为:刘璐。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承接通信工程施工、设计、咨询;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通信基站、通信设施(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租赁服务;安防产品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蓄电池维修;新型建材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34037741,资质类别及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2021年01月28日。

该公司取得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14]01099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0年04月02日至2023年04月01日。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童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吴本乐,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施工项目为零星管道自建工程,工程施工总金额约20万元,项目位置不在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为弱点管线作业,属于通信管道施工,不属于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项目。

(三)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1月初,事故单位编制了《零星管道自建工程施工专项方案》。该方案经事故单位盖章,但没有编制、审核和技术负责人批准。2021年1月11日,事故单位进行了零星管理自建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填写了《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交底人为周莹,接受交底人为吴本乐。但项目负责人吴本乐没有向参与该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再交底。

事故单位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提供了《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等培训签名和资料。但没有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内容、考试考核合格记录、培训效果评估等材料。对该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没有提供相应资料。

(四)事故现场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禹会区淮河路金域蓝湾小区南门西北侧约30米处,项目内容为顶管作业孔施工(地面开挖作业)。涵洞孔直径约0.5米,路面为小区内道路(沥青路面,道路宽度为5.5米),路面开挖规格为T形,现场作业面四周设置了2米高的蓝色彩钢板围护,铁线绑扎。技术组于2021年2月9日下午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顶管作业孔四周设置了2米高的彩钢板围护措施,但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现场平面示意图及事故现场照片(图1、图2)。

图1:现场平面示意图

顶管作业孔及涵洞基本情况:

1.顶管作业孔规格为不规则四边形,东侧长1.9米,南侧长1.5米西侧长2.2米,北侧长1.5米。

2.涵洞孔直径约0.5米,涵洞内深约2.2米,涵洞内地面呈40º斜坡(坡面由东向西)。涵洞内空间较大,面积约18.9平方米(东西宽约3米,南北长约6.3米)。涵洞内积水深约1.2米。

顶管作业孔及涵洞结构示意图:

图2:事故现场照片(2月9日勘察拍照)

施工现场蓝色彩钢板围护设施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内情况(非事故发生时现场)

(五)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

2月9日下午技术组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采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四合一)对顶管作业孔下部的涵洞(检测点位距离地面约1.2米)进行检测,未发现现场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或氧气不足的情况。检测数据如下:

仪器型号RS-MG41复合式多气体检测仪生产厂家山东仁科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检查时间2021年2月9日下午15:35检测点位距作业孔面约1.2m深
检测数据氧含量:20.9%VOL可燃气:0%LEL一氧化碳:0PPM硫化氢:0PPM

(六)天气情况

事发当日,多云天气,室外温度0-6度,东北风1-2级。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1年1月初,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准备进行禹会区淮河路金域蓝湾小区南门零星管道自建工程,属于非标、零星项目。本次施工内容为顶管作业孔开挖。事故单位编制了《零星管道自建工程施工专项方案》。1月11日,事故单位进行了零星管理自建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填写了《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交底人为周莹,接受交底人为吴本乐。项目开工时间为1月13日,设备提前3天进场。1月16日,项目负责人吴本乐向事故单位副总工(技术负责人)谢志新口头汇报项目情况。1月18日,公司副总工谢志新安排项目负责人吴本乐组织施工,施工方式为顶管作业。谢志新向吴本乐口头交待了注意事项。

2021年1月23日上午8:00时左右,项目现场负责人朱正得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路面面层破拆及清理工作,为挖机作业提供开挖条件。约13:40分,项目负责人吴本乐去现场巡查,要求现场人员注意施工安全,做好顶管作业孔周边的围护措施(当时作业孔还没有开挖)。约下午16:00时左右,现场负责人朱正得联系项目负责人吴本乐,因现场路面开挖作业准备的风镐设备不能满足施工条件,需要挖机到现场作业。16:50分左右,挖机施工作业中第二层路面破拆形成直径约0.5米的孔,孔下有一个深约2.2米涵洞,涵洞内积水深度约1.2米。现场工人董胜跃进入涵洞内,半蹲着探身向内观察,突然从涵洞底部的斜坡上滑落涵洞内(因天气寒冷,衣服浸入积水,无法自救),在路面监护的董胜利、朱正得先后进入涵洞内进行施救。现场人员一边打电话向公司相关人员报告,一边拨打110、120等救援电话报警。约17时10分,董胜跃、朱正得、董胜利等三人相继被现场其他人员拉出。随后,董胜利、朱正得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董胜跃被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其中,董胜跃、朱正得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溺水死亡。

接报后,市应急局、禹会区政府、禹会区应急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医院指导应急处置。1月23日晚19:00时,经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董胜利身体状态恢复良好。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1.董胜跃,男,49岁,身份证号:34030219720511****,住址:龙子湖区淮建三村***单元。

2.朱正得,男,56岁,身份证号:34031119650119****,住址:燕山乡仲集村后郢***号。

经核查,“2021.1.23”溺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205800元,其中:医疗机构的抢救治疗费用为:5800元,赔偿金额为2200000元。(注:不含事故调查、事故处罚费用)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董胜跃违规进入呈40°滑坡斜坡的涵洞内,弯腰探身观察时不慎滑落至1.2米水深的涵洞内溺亡,现场负责人朱正得盲目进入涵洞进行施救后溺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事故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技术交底不规范,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2.禹会区纬四路街道新船塘社区,安全检查不全面,未对辖区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检查。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盲目施救造成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董胜跃 ,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朱正得,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施救,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处罚人员

童锐,公司总经理,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建议由禹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五条和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议由禹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四)建议给予其他处理的个人和单位。

1.吴本乐,项目负责人,未向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议由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2.禹会区纬四路街道新船塘社区,安全检查不全面,建议其向禹会区纬四路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现场作业人员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严格管控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针对本单位项目施工特点完善危险源辨识分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效保障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确保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防止“三违”现象,确保施工安全。

(三)认真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禹会区政府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下属社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掌握辖区内通信管道施工情况,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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