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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1名工人高处坠落受伤致死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1日

 2016年8月10日,大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孟祥宇班组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一工场6区码头P55K-4#第二货油舱拆除特涂脚手架作业,大约8时15分左右,工人汤文革在船油舱左侧第三步桥板上剪除将桥板固定在脚手架上的铁丝和安全平网时,从第三步桥板坠落(坠落高度4米)至第一步桥板与舱底斜坡连接处,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今年以来,我市高处坠落事故多发,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作业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环节。另外通过市安监局对近10年的事故统计分析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全市总死亡人数近20%;8月份又是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的月份。

  高处坠落事故频发的原因;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松弛。对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作业现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没有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审批和现场确认制度,没有严格遵守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程序。二是缺乏对从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缺乏对招用的劳务工、农民工进行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教育,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更有甚者,根本不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当天招工、当天上岗作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把外协单位、分承包商是否进行了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纳入发包工程、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之一。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层层落实工作确认制,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用标准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无隐患。建立安全管理闭环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消除事故发生的土壤和可能。

   2.严格高处作业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标准。各级政府和市建委、城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港口口岸局、质监局、国土与房屋局及轨道办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处作业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的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标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要监督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加大对招用的劳务工、农民工进行危险辨识和避险知识教育力度,提高其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到“一岗一预案”、“一人一应急卡”,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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