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1月09日

2020年4月29日9时06分,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铸钢分厂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318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2020年8月28日,市政府批复了《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冀安监管〔2017〕8号)有关要求,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成立“4·29”起重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1年2月25日至26日,评估组制定了《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评估方案》,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和国家有关要求,梳理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和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内容,制成评估清单,采取百分制进行评估。

工作中,评估组听取了信都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汇报;走访了信都区监委,查阅了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听取了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企业的整改档案资料,查看了事故现场。

通过上述工作,了解掌握各单位落实刑事责任追究、党政纪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事故防范措施的第一手资料和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评估。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工作情况

(一)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现场职工田文杰、王永强、张钰等迅速下坑查看情况,随即拨打120,并报告浇铸车间和铸钢分厂。铸钢分厂相关人员于9时10分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现场应急救援。

市人民医院救护车于9时24分到达现场,并于9时32分将受伤职工送往医院,17时15分左右受伤职工李东辉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中钢邢机向市应急管理局、桥西区市场监管局上报了事故情况。

工作效果: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及时,应急处置组织严密、指挥有力得当,事故现场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企业生产秩序稳定。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终止了应急响应,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信息,进行了应急评估,为后续完善修订预案提出了建议。

(二)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5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组织全市冶金企业主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上事故单位说明了事故情况,参加人员查看了事故现场,深受教育,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对加强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

工作效果:通过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强化红线意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

(三)事故调查情况

1.事故调查组成立情况。

事故发生后,邢台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组成的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成立了责任追究组参与事故调查(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2.事故调查报告形成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事故调查技术组形成了《技术报告》,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责任追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刑事犯罪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内容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

3.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备案情况。

8月28日,市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

4.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市安委办及时向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信都区政府发函,提出落实市政府批复的具体要求。

5.事故调查时效情况。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市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共用时120天,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限。

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及事故资料建档情况。

市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对事故调查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共建立2卷事故档案。

工作效果: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迅速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调整调查组成员,调查组组成合法合规。调查过程中,证据取得合法有效、过程符合规定、定性准确合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责任追究精准,犯罪嫌疑人依法定程序处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符合“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符合“重事实,讲证据”原则,符合时效性要求,并按期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批复和公开等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结合现场检查、走访了解,核查情况如下: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连亚宗,维修车间天车工,违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一部分:总则》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1年1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移送至信都区监察院,现在法院正在对案件进行审理。

2.信都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信都区纪委分别对信都区市场监管局(原桥西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荆涛诫勉谈话处理;对信都区市场监管局张勇(原桥西区质监局副主任科员)批评教育,并归入责任人员档案。

3.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信都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落实了对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相关资料已归档。

工作效果: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结合事故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材料,对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1.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事故发生后,质监系统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1)认真学习、强化责任。 市市监管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学习,认真领会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准确把握法律要义,树正确的安全观,明确监管内容、对象,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2)加强监管检查,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力提升。下发了通知,指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人员管理,开展了执法检查,对设备隐患及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进行了排查。

工作效果:

特种设备监管效果有所提高。

事故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清单,制定了《违章隐患责任追究考核管控办法》《公司安全履行职责管理评价办法》,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深化双控机制建设,聘请第三方对双控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完善风险管控措施1025项;三是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时时监控等措施。

工作效果:

公司安全管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评估组实际检查特种设备部门安全监管意识有待提高,安全责任不清的问题仍然存。

五、工作建议

针对事故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从新安全发展观高度,深刻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特种设备法大讨论,牢固安全监管三个必须原则,既要抓特种设备安全,又要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行为规范,防范事故发生。

六、评估结论

该事故应急处置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事故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人民法院正在对涉嫌刑事犯罪人员进行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事故单位整改措施等得到落实,达到了查明事故原因、惩戒责任人员、处罚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汲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鉴于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市安委办将督促其认真整改,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