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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滑坡塌方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无

事故类型:自然灾害

主要事故原因:塌方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5人,伤6人

一、事故概况

2007年×月×日,位于某项目营地背后的一处山体,在无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滑塌,冲倒了三间施工人员宿舍,滑塌的山体掩埋了房间内的11名人员(其中家属2名)。经项目部全力抢救,6人还生,事故造成5死6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滑塌土体为新黄土,滑塌体高约12米,宽约10米,平均厚度约1.2米,滑塌的土体约140m3,滑塌面较为光滑。

建在山体下的临时施工人员宿舍共有8间,南北朝向,此次冲倒的是位于东端的三间,房屋墙体为红砖砌筑,墙厚24cm,屋顶起脊用石棉瓦搭建。该房屋于2006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多,特别是经受了当年秋季连续半个月50年一遇的大水冲袭,均未发现有任何异常。

1、项目部职工宿舍选址不科学,对周围地质情况不清、检查不到位,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事发地当年秋季,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大雨,降雨充沛,加大了山体负重,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此次滑塌的山体含砂量为2.1%,含水量6.6%,塑性指数9.8%,为低液限粉土,山体滑落面较为光滑,为一隐形破裂面,当年秋季当地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大雨,雨水浸润了土地,破坏了土地的稳定性,在无任何外力的作用下难以承受自身重量而自然滑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项目部工区负责人作为工区的第一责任人,对建造营地选址,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

2、项目部安全员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对民工房屋的选址修建没能及时提出是否可行的建议,负有监管责任。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

3、项目经理作为主要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责成在项目部职工大会上作检查,并处人民币500元的罚款。

四、事故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黄图土质的认识。

2、以此次事故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3、建立隐患排查登记销号台账,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对全线所有工点的临时住房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凡发现有类似情况者,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对建在山坡下的临时住房,采取以下措施:

(1)有安全隐患的,立即拆除房屋搬迁至安全地带。

(2)对山体高度20m以上的,放缓山体坡度,山体高度每高出5m修一平台,坡顶设排水沟。房屋与山坡脚间留一定距离,坡脚处采用浆砌片石防护。

(3)经常检查山体稳定情况,加大临时工程检查力度。

5、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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