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某客专某隧道全长5853.7m。最大埋深近200m,隧道进口(DK51+076.3)-DK51+094及DK56+890-出口(DK56+930)段为浅埋黄土地段。隧道于2006年7月15日开始掘进施工。
2007年5月5日中午约13:30分,该隧道出口DK56+568~575段起拱线以上发生坍方,长度约7米,坍方体高度约5米。事后施工单位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各方非常重视,监理单位的领导先后赶赴现场,布置抢险加固事宜。
5月10日,由业主主持召集咨询、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召开隧道塌方情况分析及处理会议,会前各方共同踏勘了事故现场,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1、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部的督促指导,成立由局指主要领导督办的应急处理小组,妥善处理塌方现场,避免出现二次塌方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险情。
2、该项目部要根据5月10日会议精神及时安排塌方段及其附近断面的变形观测、监控工作,由测量技术人员定时监测,汇总分析围岩变形情况并报项目总工程师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在未收到经业主审批的塌方处理方案设计之前,不得对塌方面进行安全防护之外的封闭、填充等处理,目前所做的工作仅限于加固、监测及抢险准备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 事故原因
事发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成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的结果是一起工程测量事故导致隧道起拱线以上初支侵限(长度约85米,侵入二衬15厘米左右),二衬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单位隐瞒不报,自己设计了凿出初支、替换型钢拱架的补救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包工队为赶进度,加大一次替换长度,才导致此次塌方事故。
三、处理方案
1、加固塌方段前后各10米,防止塌方范围扩大。
2、观测、观察,确认安全后,用木材或钢材搭设棚架,直至塌方体顶部,防止塌方体顶部再次塌方。
3、立型钢钢架,每次一榀,间距0.5米,钢架间用钢筋焊接。
4、对塌方段进行衬砌,衬砌顶面回填河砂作为缓冲层,然后压浆处理。
5、对初支侵限没有处理完的部分,应严格按每次一榀替换型钢拱架,满足二衬设计厚度,确保施工安全。
四、事故损失
1、直接损失:施工单位的返工费、工程加固费、现场施工人员窝工损失费及部分施工机械闲置费,按照当时合同价格合计87万多元。(现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属工程质量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