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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某广场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4日


    第三,施工过程中无人管理。
    如此复杂危险的脚手架,该公司仅指派一名主管设备的人员进行管理,说明该公司并不清楚此种脚手架的施工技术及管理要点,从而放松管理,导致违章施工,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第四,监理未履行监督职责。
    管理混乱、隐患到处可见的施工现场,看不到监理的作用。施工单位施工能力差,管理混乱,本应及时得到监理人员的帮助和制止,清除隐患以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然而直到17~19层高度,管理混乱的局面始终未能得到改善,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2.事故性质
    此次事故是属于责任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操作人员随意操作无人管理,脚手架随意使用无人检查验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主要责任
    重庆某建筑公司承建该工程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后,未对脚手架进行认真验收审查,也未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和培训作业人员,因此脚手架存在隐患且工人违章作业,导致的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管理应落实在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适用于高层、超高层施工。由于其设计形式多样,施工技术复杂,各地在使用中曾多次发生事故,建设部于2000年颁发了专项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并要求,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此规定。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检验验收合格方可作业。    .
    各地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是经鉴定符合规定的脚手架,且不得任意修改。
    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如果认真贯彻建设部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规定,本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六、专家点评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技术截止目前,由于产品未定型,从设计、制作到使用管理,仍有不同程度尚待改进的问题,但从总的方面来讲,如果遵照建设部的规定去做,是完全可以保障施工安全的。由于各地管理不到位,仍有尚待加强管理的方面。
    1.设计、制作不规范
    一些产品在经过鉴定后,产品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又进行了局部变更,使供给施工单位的产品与鉴定的产品不一致,但监督单位只是宏观掌握规定,并不详知具体设计、制作要求,所以使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2.施工管理不规范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组织要求具有专业水平和较高的组织能力,必须经培训具有相应资质,且主要管理人员熟悉规范、懂得施工程序。而目前一些施工现场的管理混乱,不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多是用“没出事”和“不死人”来作为自己管理没问题的理由,最终发生事故时,才去总结教训。
    3.监督检查不力
    由于一些监督检查人员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技术并不十分了解,对建设部的专项规定未进行系统学习,因此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目前,一些地区仍在推广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希望由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建设部有关规定,理解规定的必要性和如何实施。在组织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选择一部分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熟知的人员,按照建设部规定,对正在施工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总结经验,提出今后应加强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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