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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作者:吴超 山东如意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19日

安全事故源于隐患,即便是一个很小的失误,也可以造成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

2019年的在四川凉山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约20公顷,31位灭火队员牺牲,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时隔一年,今年凉山再次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公顷,又有19人在灭火的过程中牺牲了宝贵的生命。而最近的调查显示,今年火灾的起因竟然是一名11岁的男孩,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的。

在这里我不想强调这个孩子的过错,因为事情已经发生。我只想说,这个孩子只是做了一个在其看来十分平常的行为,他也绝不会想到这样一个行为会带来如此的后果。放眼于我们的生产之中,那些司空见惯的,在我们看来也是极为平常的,微不足道的行为,是否也都存在着诸多的隐患,而未被发现和重视。所谓“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或许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然而在生活中,这样的问题却比比皆是。事故已出,教训勿忘,如何能做到举一反三,如何让安全意识根植员工心中,把确保安全的“应急课”变为“必修课”,才是安全宣传教育的必然所在,也是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必然要求。因此,加大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做细、做实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能有效预防伤害的发生,所以,在加强安全管控过程中,一定要强化风险防控,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安全防范,处处有人管;安全隐患,时时有人查”,从而提高安全风险管控的整体效能。

“祸患常积于忽微”,安全生产大者关乎国计民生,小者也是人命关天。就安全工作而言,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小事,我们必须要在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严肃认真,不留疏漏的开展相关工作,要有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危机意识,无论是多么细小的环节,都应该从谨慎入手,决不能忽略安全上的每一个细节,才能有效的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刚开始的时候,人们还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可时间久了,由于经验思维的长久刺激,对于有关安全要求的执行也渐渐松懈下来,感觉做了这么久也没问题,轻车熟路,以为自己“艺高人胆大”,而事故也往往会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纵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那些忽略细节、因小失大的案例难道还不够多吗?

隐患一日不消,事故就一日难除。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把问题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假如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并整改隐患,哪怕是“丁点小桩”也能把人绊一个大跟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才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隐患,同时还要对各个流程和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做到“零容忍”,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让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尽最大可能避免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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