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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06日
根据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辽宁煤监局、省煤管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公司《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为促进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奋斗目标
1、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杜绝责任事故、列级事故。
2、完成当月安全、生产、经营各项指标。
3、杜绝严重“三违”,一般“三违”控制在4%(不含4%)以下。
4、作业现场无二级以上隐患。
5、全矿月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动态达标。
四、活动范围及时间
范围:全矿各单位。
时间: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领导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矿成立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全矿各单位党政领导、机关各科室主管领导,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六、活动内容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开展,实现预期目标,将围绕一个中心、深化两项治理、实施三项教育、落实四项制度、突出五个重点、开展八项活动,并贯穿活动全过程。
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抓实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煤矿几起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以“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和防治水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同时确保检查严格细致,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化生产薄弱环节和要害部位监控和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深化两项治理:
1、深化隐患治理。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制度,实现排查、整改、复查闭合式管理。重点对省局、××公司及矿日常安全检查、抽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进行跟踪整改、复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深化“三违”治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负责,人人盯住“三违”,人人互相盯防,全方位的同“三违”作斗争。同时以“三违”严管、严查、严处为手段,强力推行“三违”积分淘汰制度。并通过安监处、劳纪办、准军办、青安岗、党员安全哨等不间断的巡查、检查、抽查,形成反“三违”的强势氛围,让“三违”成为众矢之的。
实施三项教育:
1、切实加强阵地教育,及时更新采掘工作面、运输大巷、工业广场等场所宣传牌板,同时进一步完善“职工小家”宣传阵地建设,使职工随时随地感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2、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以认真学习“七条规定”、法律、法规及三大规程为途径,克服“自满、麻痹、厌战”三种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
3、注重强化日常安全教育,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工作目标,下发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宣传报告提纲,并由“安全协管员”组成报告团深入一线班前进行宣讲。
落实四项制度:
即要着重抓好“煤炭企业领导干部入井带班制度”、“ 各级干部深入井下(现场)带班作业管理制度”、“不安全不生产管理规定”、“××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四项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突出五个重点:
即突出“一通三防”、提升运输、顶板管理、“六大系统”和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薄弱环节和要害部位监控和管理,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抽查,确保安全无事故。
开展八项活动:
(一)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安全月”期间,所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与矿长签订承诺书。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6月9日)。
各单位要通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安全事故案例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制作专题黑板报等活动,增强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特别要结合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反思和剖析,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
6月9日在矿工业广场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有7项活动: 一是安全宣誓、安全承诺签字活动;二是安全咨询(职工健康体检、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三是安全慰问(安全知识有奖竞猜、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安全慰问信等);四是事故警示(参观××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制作安全事故展板等);五是应急演练(灭火演练、伤员救护演练、自救器使用演练);六是安全娱乐(套住安全不放松、幸运大转盘);七是制作安全标语条幅。通过这些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实现安全生产做贡献。
(四)开展好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6月16日)。
通过安全漫画展、安全慰问到班前、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6月23日)。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以“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物质检查,闻警集合演练;救护仪器操作演练;应急救援实战演练”;“防灭火演练”;伤员救治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同时开展“雨季三防”、停电、火灾等专项预案演练,使全矿员工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在矿井中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促进矿井安全、和谐发展。
(六)精心开展职工代表视察、党员安全哨、青安岗“零点行动”等活动。(6月24日—6月30日)。
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网、组织好职工代表安全视察活动。同时安全员、群监员、青安岗员、党员安全哨等群安组织积极开展上岗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不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七)开展反“三违”和“零事故”月活动(全月)
由安监处牵头,会同劳纪办、准军办等开展定时和不定时的自检自查活动。并以查“人的不安全行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和机电运输为重点,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严格标准,不留死角,使各类“三违”和隐患无藏身之地。
(八)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于2013年5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该活动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竞赛命题主要参考《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读本》,该资料以《劳动保护》杂志增刊形式出版,试题刊登在2013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5月1日出版),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网站(http://www.acftu.org)、易安网(www.safety.cn)公布。各单位可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社联系购买学习资料,并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竞赛采用笔答形势,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请各参赛单位将答题卡收集后,注明参赛人员、份数后于2013年8月1日前送至安监处,由安监处统一上报公司。
七、考核与奖罚
1、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本单位出现1人次轻伤及以上事故,除按规定制度处罚外,对单位党政领导各追加罚款1000 元,并取消评比资格。
2、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出现的“三违”现象加倍处罚;本单位一般“三违”率达到4%的, 对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500 元,超过4%(不含4%)的对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1000元,并取消评比资格。
3、“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出现严重“三违”的单位,追加“三违”责任人及单位党政领导各1000元罚款;出现“扒、蹬、跳、乘非人皮带”等严重“三违”行为,取消该单位评比资格。
4、公司六月份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矿旬检不达标的单位,将对党政领导追加罚款1000元,并取消“安全月”评比资格。
5、“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隐患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及日期进行整改,对逾期没整改完的隐患,视情节给予整改负责人200~500元的罚款,并连带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各500元。
6、“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重复出现的隐患,安监处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加倍处罚。
7、“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未完成矿安排各项工作的单位,将给予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500 元,并取消当月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奖。
8、活动结束后,矿将对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1)采煤组:
完成目标的单位,奖励5000元。
(2)掘进组:
完成目标的单位,奖励5000元。
(3)井下生产辅助组:
完成目标的单位,奖励3000元。(参加评比单位:运转队、皮带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维修大队、瓦斯科)
(4)地面组:
完成目标单位,适当奖励1000~2000元。(参加评比单位:救护队、信息中心、洗煤厂、机电厂、物供站、水暖科)
(5)生产职能科室:
1)完成目标单位,奖励3000~5000元。(参加评比单位:安监处、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
2)完成目标单位,奖励1000~2000元。(参加评比单位:劳纪办、地测科)
八、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有力措施,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党政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把开展活动与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消除事故隐患结合起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安排于6月1日前及活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于7月1日前分别上报安监处。
 
××煤矿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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