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现行
导航:安全管理网>> 安全标准>> 地方标准>> 江苏>>正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标 准 号: DB32/ 4041-202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 2021-05-14
实施日期: 2021-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下载地址:点击这里 247.85 KB
下载点数:5点(VIP会员免费)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文件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国家或本省已发布针对行业、通用工艺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本文件实施后国家及本省另行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执行,不再执行本文件。

下载地址(请点击下面地址下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